外科證治全書

卷一

筋脈(6)

卷一2
原文
口,(脾氣通口,口之四周為吻。)足陽明胃筋、脈俱挾口,手陽明大腸脈出兩吻。
白話
口,(脾氣通於口,口的四周稱為吻。)足陽明胃經的筋和脈都挾持著口,手陽明大腸經的脈從兩吻發出。
原文
涎,(俗名口水。)脾主之,脾虛不能約束,則涎自出,脾損發熱,則涎氾濫。
白話
涎,(俗稱口水。)脾主管它,脾虛弱不能約束,就會自然流出涎液;脾受損而發熱,就會涎液氾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