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證治全書

卷五

中河豚毒

卷五/附中毒類(計五十六條)2
原文
毒之所在:腹之子,目之睛,脊之血。故浸血不淨有紫赤斑眼,及誤破腸子,或修治不如法及染屋塵者,皆脹殺人。
白話
毒所在的位置:腹部的子,眼睛的睛,脊背的血。所以浸泡血液不乾淨而有紫赤色斑點,或者誤破腸子,或者烹調處理不按照正確方法以及沾染屋塵的,都會使人脹死。
原文
中之用橄欖汁,或蘆根汁及糞汁並解,甘蔗汁亦解。
白話
中毒後用橄欖汁,或者蘆根汁以及糞汁都能解毒,甘蔗汁也能解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