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證治全書

卷五

針法

卷五/通用法(計七法)6
原文
外科用針,因癰疽膿成不得外泄,毒氣壅遏,瘡腫,肌膚內漬,故用針決之,俾膿泄氣通而愈。經云:鈹針末如鋒銳,以取大膿。此之謂也。
白話
外科使用針刺,是因為癰疽膿已形成但無法向外排出,毒氣壅塞阻滯,瘡腫,肌膚內部潰爛,所以用針刺破它,使膿液排出、氣機通暢而痊癒。經典說:鈹針的末端像鋒刃一樣銳利,用來引出大膿。就是這個道理。
原文
用針之際,雖雲量其患之淺深,尤當隨其肉之厚薄,如皮薄針深則反傷好肉,轉增其潰。
白話
在用針的時候,雖然說要衡量患處的深淺,更應當根據肌肉的厚薄,如果皮膚薄而針刺得深,反而會損傷好的肌肉,反而增加潰爛。
原文
肉厚針淺,則毒膿不出,反益其痛,用針可不慎哉。大抵用針以斜鋒偏鋒為善。其法從旁刺入,以防透膜。
白話
肌肉厚而針刺得淺,則毒膿無法排出,反而增加疼痛,用針怎能不謹慎呢?大體上用針以斜鋒、偏鋒為好。方法是從旁邊刺入,以防止穿透筋膜。
原文
欲大開口,則將針斜出,欲小開口,則將針直出。所謂順而導之也。然用針自有其時。
白話
想要大開口,就將針斜著抽出;想要小開口,就將針直著抽出。這就是所謂順勢引導。然而用針自有其時機。
原文
果其膿熟不能自潰則用之,若未成膿,不必用針。
白話
如果膿已成熟而不能自行潰破,就使用針刺;如果尚未成膿,就不必用針。
原文
在膏粱怯弱之人,及肚臍骨節近筋之處,自有代刀散、咬頭膏等藥備用,不必用針也。
白話
對於養尊處優、體質怯弱的人,以及肚臍、骨節、靠近筋的部位,自然有代刀散、咬頭膏等藥備用,不必用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