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證治全書

卷四

石蛭傷

卷四/外因雜傷證治(計三十七證)2
原文
山中草木枝上有石蛭,著人足則穿肌入骨,害人。
白話
山中草木枝上有石蛭,附著在人腳上就會穿入肌肉深入骨頭,危害人體。
原文
凡山行宜以臘豬脂和鹽塗足脛、趾,即不著人。
白話
凡是山中行走,適宜用臘月豬油混合鹽塗抹在腳脛和腳趾上,就不會附著在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