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證治全書

卷四

桚傷

卷四/外因雜傷證治(計三十七證)3
原文
凡桚傷手指者,用皂礬二兩,水四、五碗,砂鍋內熬滾,將手熏洗,良久血活痛止,不致潰爛。
白話
凡是手指被壓傷的人,用皂礬二兩,水四五碗,在砂鍋內熬滾,將手放在蒸汽上熏洗,一段時間後血氣流通、疼痛停止,就不會潰爛。
原文
熬時忌銅、鐵器,其洗手水過夜即臭惡不可聞。
白話
熬煮時忌用銅器、鐵器,洗過手的水過夜就會變得臭惡不可聞。
原文
傷重者更用銀硃、訶子肉研末,蜜調敷之,服代杖湯。代杖湯(見前夾傷。)
白話
傷勢嚴重的再用銀硃、訶子肉研磨成末,用蜂蜜調和敷在患處,並服用代杖湯。代杖湯(見前面的夾傷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