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證治全書

卷三

筋脈

卷三/股部證治(計四證)1
原文
股,(臀下曰股,股之內側曰陰股。足三陽筋脈循外股,足三陰筋脈循陰股。)詳見足部筋脈中。
白話
股,(臀部下方稱為股,股的內側稱為陰股。足三陽經的筋脈循行在股外側,足三陰經的筋脈循行在陰股。)詳細內容請見足部筋脈中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