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證治全書

卷一

飲食宜忌論

卷一/飲食宜忌論10
原文
古人治病,雖賴乎藥,亦資乎餌。藥之所忌,關乎人之死生;餌之宜忌,涉乎病人輕重。
白話
古人治病,雖然依賴藥物,也借助於飲食。藥物的禁忌,關係到人的生死;飲食的宜忌,涉及病人的病情輕重。
原文
餌者飲食之類也,凡病人姿啖無忌,以致證候因循反復,變態無常,固然不可,而每有斷戒幾盡,若一無可啖者,亦不通之甚也。
白話
餌就是飲食這一類東西。凡是病人任意吃喝沒有禁忌,以致證候拖延反覆,變化無常,固然不可以;但常常有人幾乎完全斷絕禁忌,好像沒什麼可以吃的,這也是極不通達的。
原文
夫飲食之所忌者,以其與所患之證相妨者也。
白話
飲食之所以有禁忌,是因為它與所患的證候相妨碍。
原文
如椒、薑、面、蛋,煎、炒、爆、炙之屬,俱能助壅動熱,患陽癰者忌之;瓜果、梨、柿,生冷性寒之屬,俱能損胃傷脾,患陰疽者忌之;雞、鵝、蝦、蟹,海味腥膻之屬,俱能動風發癢,患瘡疥者忌之。
白話
例如花椒、生薑、麵食、雞蛋,以及煎、炒、爆、炙這類食物,都能助長壅滯、引發熱邪,患有陽癰的人忌食;瓜果、梨、柿子,以及生冷性寒這類食物,都能損傷胃氣、傷害脾臟,患有陰疽的人忌食;雞、鵝、蝦、蟹,以及海味腥膻這類食物,都能引發風邪、導致發癢,患有瘡疥的人忌食。
原文
其餘不與證相妨礙者,以及豬肉、腰、肚、海參、老鴨、蔬菜之品,食之無庸忌也。
白話
其餘那些與證候不衝突的食物,以及豬肉、腰子、肚子、海參、老鴨、蔬菜之類,吃它們無需禁忌。
原文
況大患潰後,氣血兩虛,脾胃並弱,非有味之物,何以滋補虧傷。
白話
何況大病潰瘍之後,氣血兩虛,脾胃都很虛弱,如果沒有美味的食物,憑什麼滋補虧損損傷呢?
原文
若徒恃區區無情之草木,以為調理,吾知其無病者且不可,而謂其有病者為宜乎?
白話
如果只依靠區區無情的草木(藥物)來作為調理,我知道對沒有病的人尚且不可,何況說對有病的人合適嗎?
原文
人之維身,止此血氣,血氣已虛不為迴護,至胃敗陰虛,枯陽燔熾,七惡變亂,而成敗證者,是誰之咎歟?
白話
人維持身體,只有靠這血氣。血氣已經虛弱卻不加保護,以至於胃氣衰敗、陰液虧虛,枯陽熾熱,七惡證候變亂,而成為敗證,這是誰的過錯呢?
原文
此乃醫家、病家之積弊,所以不可不亟講也。
白話
這是醫家、病家長期積累的弊病,所以不可不趕快講究。
原文
至於忍餓傷精,過飽傷氣,茹冷成痞等類,又惟在知命者自愛焉。
白話
至於忍餓傷害精氣,吃得太飽傷害氣機,吃生冷食物形成痞塊等情況,又只在於懂得性命道理的人自我愛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