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或曰:痘發於前七日,自現紅點至疱漿也;結於後七日,自疱漿至結痂也。前後以十四日為限,此其大略耳。
有人說:痘瘡發生在前七天,從出現紅點到形成皰漿;結束在後七天,從皰漿到結痂。前後以十四天為期限,這只是大概的說法罷了。
原文
蓋人稟賦有厚薄之殊,毒氣有淺深之別,時有寒暖,治有工拙也。
因為人的稟賦有強弱的不同,毒氣有深淺的差別,季節有寒暖的變化,治療也有精巧與笨拙之分。
原文
如壯實之人,瘡本稀疏,能飲食,當和暖,守禁忌,故有八九日而愈者,不待十四日也。
例如體格壯實的人,痘瘡本來就稀疏,能夠正常飲食,處於溫暖的環境,遵守禁忌,所以有八九天就痊癒的,不必等到十四天。
原文
虛弱之人,瘡本稠密,飲食俱廢,氣候乖常,調理失度,起發不透,收靨不齊,或延至一月而愈,又不止十四日也。
體質虛弱的人,痘瘡本來就稠密,飲食完全廢止,氣候反常,調理不當,痘瘡發透不完全,收斂結痂不整齊,有的拖延到一個月才痊癒,又不止十四天了。
原文
治痘之工,不可拘於日數,苟拘日數,則出現未定,而先戴漿者有之,不可謂其成膿也;起發未透,而先干陷者有之,不可謂其結靨也。
治療痘瘡的醫者,不可以拘泥於天數,如果拘泥於天數,那麼痘瘡出現尚未穩定,卻先頂戴漿液的也有,不能說它已經化膿;痘瘡發透不完全,卻先乾枯凹陷的也有,不能說它已經結痂。
原文
有收太急而凶者,有收遲而吉者,有綿延日久而斃者,是豈日數可限耶?
有收斂太急而凶險的,有收斂遲緩而順利的,有拖延日久而死去的,這難道是日期可以限制的嗎?
原文
或者取傷寒傳經之日數,謂十二日已過,其邪傳儘自愈,不知傷寒之邪,或在表,汗而已者;或在裡,下而已者;或過經復傳而不解者,亦未可以日期限也。
有人引用傷寒傳經的天數,說十二天已經過去,病邪傳遍自然會好,卻不知傷寒的病邪,有的在體表,發汗就好了;有的在體內,瀉下就好了;有的越過經絡反覆傳變而不解除的,也不可以用日期來限制。
原文
痘瘡之邪,初出一點血,血化成水,水化成膿,膿成毒解而收矣,何必拘以日數也。然欲知其易發易靨者,莫如以瘡為主。
痘瘡的病邪,起初出現一點血,血化成水,水化成膿,膿成後毒素解除而收斂,何必拘泥於天數呢?然而想要知道痘瘡容易發出、容易收斂的方法,不如以痘瘡本身為主。
原文
如形緊磊落,色潤紅活,尖圓厚實者,自然易發易靨也;如稠密黏連,平塌灰白,嫩薄淫濕者,難發難靨,更有餘毒也。
如果痘瘡形態緊束分明,色澤滋潤紅活,頂尖圓潤厚實的,自然容易發出容易收斂;如果稠密黏連,平坦塌陷、顏色灰白,嫩薄濕潤的,則難以發出難以收斂,而且會有餘毒。
原文
經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故醫莫貴於知要也。
經典說:知道關鍵的人,一句話就能說完;不知道關鍵的人,就會散漫無邊。所以醫者沒有比懂得關鍵更重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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