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訂痘疹濟世真詮

二集

血熱血盛血虛有異宜涼宜補不同論

二集4
原文
痘疹血熱一證,須分虛實,有血虛之血熱,宜涼之補之,血盛之血熱,宜涼宜治。凡痘疹初見點,而內熱殊甚,脈洪滑數,所見之點,反而不紅,認為氣虛,誤矣,此乃血虛不能華色,以同毒外出,氣已至而血不至,故形起而色白也。然血虛則多熱,故發至血入痘窠,三四朝來,皆變紫黑,或見黑斑,方知血熱,欲治何及,不可不預為地步。惟血旺者,則起勢便紫,瞭然血熱證矣。
白話
痘疹的血熱證,必須區分虛實,有血虛導致的血熱,應該涼血補血;血盛導致的血熱,應該涼血並加以治療。凡是痘疹初現點時,內熱非常嚴重,脈象洪滑數,所出現的痘點反而不紅,誤認為是氣虛,那就錯了,這是因為血虛不能顯現色澤,以便與毒氣一同外出,氣已到達而血未到達,所以形狀雖然起來但顏色發白。然而血虛就會多熱,所以發展到血液進入痘疹瘡口,三四天後,都變成紫黑色,或者出現黑斑,才知道是血熱,想要治療哪裡還來得及,不能不預先做好準備。只有血旺的人,則一開始發作便呈紫色,明顯是血熱證了。
原文
然治血虛之血熱證,宜涼血而兼補血,此證常多,熱勢雖清,無血貫漿,而成乾枯黑陷,擬用紫草、歸、芍、生、熟地黃、揀冬、丹皮、生耆、楂肉之類。若血旺之血熱,涼血藥中皆宜升托,否則血凝毒滯矣。至於氣虛兼血熱者,則血熱易於乾紫,故涼血法所必宜,氣虛又難鼎峻,故補托亦非可緩。
白話
然而治療血虛的血熱證,應該涼血兼補血,這種證候常常很多,雖然熱勢已清,但沒有血液貫注成漿,就會形成乾枯黑陷,計畫使用紫草、當歸、白芍、生地黃、熟地黃、揀冬(麥冬)、丹皮、生黃耆、山楂肉之類。若是血旺的血熱,涼血藥中都適宜加上升提托舉的藥,否則血液凝滯毒氣停滯了。至於氣虛兼有血熱的,則血熱容易使痘乾燥發紫,所以涼血法是必須的,氣虛又難以峻補,所以補托也不可遲緩。
原文
但五六日前,血熱證猶在,其勢似實,治至血熱漸清,則又日漸虛,或且日漸寒,泄瀉寒戰,又所必至。故始雖宜清托,迨至血熱之勢退一分,即須與氣虛之證做一分地步,即當其清涼時,凡傷脾動氣之品不可徒顧目前而用,而宜清宜補,緩急之間,有神妙焉。太早助熱為災,略遲則補虛不及,每有過用清涼,後遂發為寒戰吐泄,補之不應,此權衡無具之罪也。
白話
但是在五六天之前,血熱證仍然存在,其病勢看似實證,治療到血熱漸漸清除,卻又一天天變虛,甚至一天天變寒,出現泄瀉、寒戰,這是一定會發生的。所以開始時雖然適宜清熱托毒,等到血熱的勢力退去一分,就必須為氣虛的證候留一分餘地,就在使用清涼藥物時,凡是傷害脾胃、擾動氣機的藥物不可只顧眼前而使用,而應該清熱或補虛,在緩急之間,有神妙之處。太早補益會助熱為災,稍遲則補虛來不及,常常有過度使用清涼藥,後來導致寒戰、嘔吐、泄瀉,補益也無效,這是權衡失當的罪過。
原文
神妙者,當自有不先不後,無過不及之患焉,其用補每取於重,重則力厚,乃得擅其充灌之力,不然,用藥減少,時日易過,不幾當而弗當乎?
白話
所謂神妙的治法,應當自然做到不先不後,沒有過與不及的過失。使用補藥每每採用較重的劑量,劑量重則藥力雄厚,才能充分發揮其充養灌漿的作用;否則,用藥量減少,時日容易過去,豈不是看似合適實際上卻不合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