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按宋元以後醫書。皆謂邪從三陽傳入。俱是熱症。唯有下之一法。論中四逆白通理中等方。俱為直中立法。何以謂之直中。謂不從三陽傳入徑入三陰之臟。唯有溫之一法。
按照宋元以後的醫書,都說病邪從三陽傳入,全部是熱證,只有使用下法這一種治法。論中的四逆湯、白通湯、理中湯等方劑,都是為直中而設立的。什麼叫做直中?是指不從三陽傳入,直接進入三陰的臟腑,只有使用溫法這一種治法。
原文
凡傳經俱為熱症寒邪有直中而無傳經數百年來相沿之說也。余向亦深信其然。及臨症之久。則以為不然。直中二字。傷寒論雖無明文而直中之病則有之。有初病即見三陰寒症者。即宜大溫之。有初病即見三陰熱症者。即宜大涼之。大下之。是寒熱俱有直中。世謂直中皆為寒症者。非也。有謂遞次傳入三陰盡無寒症者。
凡是傳經的都是熱證,寒邪只有直中而沒有傳經,這是數百年來沿襲的說法。我從前也深深相信是這樣。等到臨證時間久了,就認為並非如此。「直中」二字,在《傷寒論》中雖然沒有明確文字,但直中的病症確實存在。有初病就出現三陰寒證的,就應當大力溫補;有初病就出現三陰熱證的,就應當大力清涼、大力攻下。可見寒證與熱證都有直中。世人認為直中都是寒證,是不對的。有人說依次傳入三陰的完全沒有寒證,
原文
亦非也。蓋寒熱二氣。盛則從化。余揆其故。則有二。一從病體而分。一從誤藥而變。何則。人之形有厚薄。氣有盛衰。臟有寒熱。所受之邪。每從其人之臟氣。而為熱化寒化。今試譬之於酒。酒取諸水泉。寒物也。酒釀以曲糵。又熱物也。陽臟之人。過飲之。不覺其寒。第覺其熱熱性迅發。則吐血面瘡。諸熱症作矣。陰臟之人。過飲之。不覺其熱。但覺其寒。寒性凝滯。則停飲腹脹泄瀉。諸寒症作矣。知此。愈知寒熱之化由病人之體而分也。何謂誤藥而變。
也是不對的。因為寒、熱二種氣,偏盛就會隨之轉化。我推究其中的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根據病人的體質來區分,一是因誤用藥物而變化。為什麼呢?人的形體有厚薄,元氣有盛衰,臟腑有寒熱。所受的病邪,常常順應病人體內的臟氣而表現為熱化或寒化。現在用酒來打比方:酒取自水泉,是寒涼之物;酒用曲糵釀造,又是溫熱之物。陽盛體質的人,過量飲酒不會感到寒,只覺得熱,熱性迅速發作,就會出現吐血、面部生瘡等各種熱證。陰盛體質的人,過量飲酒不會感到熱,只覺得寒,寒性凝滯,就會出現水飲停滯、腹脹、泄瀉等各種寒證。明白了這個道理,就更能理解寒熱的轉化是由病人體質決定的。什麼是誤藥而變化呢?
原文
凡汗下失宜。過之。則傷正而虛其陽。不及。則熱熾而傷其陰。虛其陽。則從少陰陰化之症。多以太陽少陰相表裡也。傷其陰。則從陽明陽化之症。以太陽陽明遞相傳也。所謂寒化熱化。由誤治而變者此也。至云寒邪不相傳。更為不經之說。仲景云。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里。乃攻其表。溫里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此三陽陽邪傳入三陰。邪從陰化之寒症也。如少陰症下利。白通湯主之。此太陰寒邪傳入少陰之寒症也。如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此少陰寒邪傳入厥陰之寒症也。誰謂陰不相傳無陽從陰化之理乎。
凡是發汗、攻下使用不當,太過則損傷正氣而虛耗陽氣;不及則熱邪熾盛而耗傷陰液。虛耗陽氣,就會出現從少陰陰化的證候,大多是因為太陽與少陰互為表裡;耗傷陰液,就會出現從陽明陽化的證候,因為太陽與陽明依次傳變。所謂寒化、熱化,是因誤治而變化的道理就在這裡。至於說寒邪不相傳,更是荒謬的說法。仲景說:「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的人,應當先溫其裡,再攻其表。溫裡宜用四逆湯,攻表宜用桂枝湯。」這是三陽的陽邪傳入三陰,邪氣從陰化而成為寒證。又如少陰證的下利,用白通湯主治,這是太陰的寒邪傳入少陰的寒證。又如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汗出而四肢厥冷的人,用通脈四逆湯主治,這是少陰的寒邪傳入厥陰的寒證。誰說陰經之間不相傳、沒有陽從陰化的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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