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骨者,髓之所養。小兒血氣不充,則髓不滿骨,故軟弱不能行,抑亦腎肝俱虛得之。肝主筋弱而不能束也。白話提出修訂骨骼是由骨髓所滋養的。小兒血氣不充足,骨髓就不能充滿骨骼,因此骨骼軟弱無力而不能行走,也可能是因為腎和肝都虛弱所導致。肝主管筋,肝虛則筋弱而不能約束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