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幼心法

上卷

原乳哺續論

上卷3
原文
用光曰:初生芽兒,藉乳為命。乳哺之法,不可不慎。夫乳者,榮血之所化也。至於乳子之母,尤宜謹節,飲食下咽,乳汁便通;情欲動中,乳汁便應;病氣到,乳汁必凝滯,兒得此乳,疾病立至,不吐則瀉,不瘡則熱,或為口糜,或為驚搐,或為夜啼,或為腹痛。病之初來,其母溺必甚少,便須詢問,隨證調治。
白話
用光說:剛出生的嬰兒,依靠乳汁維持生命。哺乳的方法,不可不謹慎。乳汁,是由榮血所化生的。至於哺乳的母親,尤其應當謹慎節制,飲食嚥下,乳汁就會通暢;情慾在內心觸動,乳汁就會相應變化;病氣到來,乳汁必定凝滯,嬰兒得到這種乳汁,疾病立刻發生,不吐就是腹瀉,不長瘡就是發熱,或者口舌生瘡,或者驚風抽搐,或者夜間啼哭,或者腹部疼痛。疾病剛開始時,母親的小便必定很少,就需要詢問,根據證候調治。
原文
母安則子安,可消患於未形也。故哺乳,夏不欲熱,熱則致吐逆;冬不欲寒,寒則致咳痢;母不欲怒,怒則上氣顛狂;母不欲醉,醉則令身熱腹痛。母方吐下而乳,則致虛羸;母有積熱而乳,則變黃不能食。新房而乳,則瘦瘠,交脛不能行;新浴而乳,則發吐哯神困。傷熱,乳則瀉黃;傷冷,乳則瀉青;冷熱不調,停積胸膈,結為痰飲,遂成壯熱,壯熱不已,乃作驚癇。兒啼未定,遽以乳哺,氣逆不消,因成乳癖。
白話
母親安穩則嬰兒安穩,可以消除禍患於未形成之時。所以哺乳,夏天不要讓乳汁太熱,太熱會導致吐逆;冬天不要讓乳汁太涼,太涼會導致咳嗽腹瀉;母親不要發怒,發怒則會上氣癲狂;母親不要醉酒,醉酒則會使嬰兒身體發熱腹痛。母親剛剛吐瀉之後哺乳,會導致嬰兒虛弱消瘦;母親有積熱而哺乳,會使嬰兒面色發黃不能進食。新婚後哺乳,嬰兒會瘦弱,腿腳交叉不能行走;剛洗完澡哺乳,會引發嘔吐噦逆精神困倦。傷於熱,哺乳則瀉黃色;傷於冷,哺乳則瀉青色;冷熱不調,停積在胸膈,結成痰飲,於是形成壯熱,壯熱不退,就發作驚癇。嬰兒啼哭未停,急忙哺乳,氣逆不消,因而形成乳癖。
原文
懷妊而乳,致令黃瘦,腹大腳弱,名曰魃病。大抵乳哺,不可太過,故諺云:嬰兒常病傷於飽也。又云:忍三分飢,吃七分飽,亦至論也。
白話
懷孕期間哺乳,會導致嬰兒面色發黃消瘦,腹部脹大腳部無力,名叫「魃病」。大體上哺乳,不可過量,所以諺語說:嬰兒常常生病是因為傷於過飽。又說:忍三分飢餓,吃七分飽,也是至理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