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氏小兒直訣

卷一

變蒸

卷一7
原文
小兒在母腹中,乃生骨氣,五臟六腑成而未全。自生之後,即長骨脈,五臟六腑之神智也。變者,易也。自內而長,自下而上,又身熱。故以生之日後,三十二日一變蒸,即智意有異於前。何也?長生臟腑智意故也。何謂三十二日長骨添精神?人有三百六十五骨,除手足中四十五碎骨外,有三百二十數。
白話
小兒在母親腹中時,就已經生成了骨氣,五臟六腑雖然成形但尚未完全。出生之後,就開始生長骨脈,以及五臟六腑的神智。所謂「變」,就是改變的意思。從體內向外生長,從下往上生長,同時身體會發熱。所以從出生日算起,每三十二天經歷一次變蒸,此時智慧與意識會和之前有所不同。為什麼呢?因為這是生長臟腑與智慧意識的緣故。什麼叫做三十二天生長骨頭、增添精神?人的身體有三百六十五塊骨頭,除去手腳中的四十五塊碎骨,總共有三百二十塊。
原文
自生下,骨一日十段而上之十日百段;而三十二日,計三百二十段為一遍,亦曰一蒸。骨之餘氣,一自腦分入齦中,作三十二齒。而齒牙不及三十二數者,由變不足其常也。或二十八日,即長二十八齒。已下仿此,但不過三十二之數也。凡一周遍,乃生虛熱諸病。如是十周,則小蒸畢也。
白話
從出生開始,骨頭每天增長十段,十天就增長一百段;到了三十二天,總計三百二十段,稱為一遍,也叫做一蒸。骨頭多餘的氣,一部分從腦部分散進入牙齦中,形成三十二顆牙齒。如果牙齒數量不到三十二顆,是因為變蒸的過程沒有達到正常標準。有的人二十八天就長出二十八顆牙齒。以下情況依此類推,但最終不會超過三十二顆這個數目。凡是完成一周變蒸,就會產生虛熱等各種病症。像這樣經過十周,小蒸就結束了。
原文
計三百二十日生骨,氣乃全而未壯也。故云三十二日一變,生腎生志,六十四日再變,生膀胱,其發耳與骫冷。腎與膀胱俱主於水,水數一,故先變。生之九十六日三變,生心喜,一百二十八日四變,生小腸,其發汗出而微驚。心為火,火數二。一百六十日五變,生肝哭,一百九十二日六變,生膽,其發目閉而赤。
白話
總計三百二十天生長骨頭,氣雖然完整但尚未強壯。所以說三十二天一次變蒸,生長腎臟與意志;六十四天第二次變蒸,生長膀胱,其表現為耳朵與骫骨發冷。腎與膀胱都屬水,水的數目是一,所以最先變蒸。出生後九十六天第三次變蒸,生長心臟與喜悅;一百二十八天第四次變蒸,生長小腸,其表現為出汗且輕微驚悸。心屬火,火的數目是二。一百六十天第五次變蒸,生長肝臟與哭泣;一百九十二天第六次變蒸,生長膽,其表現為眼睛閉合且發紅。
原文
肝主木,木數三。二百二十四日七變,生肺聲,二百五十六日八變,生大腸,其髮膚熱而汗,或不汗。肺者金,金數四。二百八十八日九變,生脾智,三百二十日十變,生胃,其發不食,腹痛而吐乳。此後乃齒生,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太倉云:氣入四肢,長碎骨,於十變後六十四日,長其經脈,手受血故能持物,足受血故能行立也。經云:變且蒸謂蒸畢而足一歲之日也。
白話
肝屬木,木的數目是三。二百二十四天第七次變蒸,生長肺臟與聲音;二百五十六天第八次變蒸,生長大腸,其表現為皮膚發熱而出汗,或不出汗。肺屬金,金的數目是四。二百八十八天第九次變蒸,生長脾臟與智慧;三百二十天第十次變蒸,生長胃,其表現為不思飲食、腹痛、吐乳。此後牙齒長出,能說話,懂得喜怒,所以說此時才開始完整。太倉說:氣進入四肢,生長碎骨,在第十次變蒸後六十四天,生長經脈,手得到血的滋養所以能拿東西,腳得到血的滋養所以能行走站立。經書說:變且蒸,是指蒸完之後正好滿一歲的日子。
原文
師曰:不汗而熱者發其汗,大吐者微止,不可余治。是以小兒須變蒸。蛻齒者,如花之易苗。所謂不及三十二齒者,由變之不及,齒當與變日相合也,年壯而視齒方明。
白話
老師說:不出汗而發熱的,要用發汗的方法;嚴重嘔吐的,要稍微止吐,不可用其他治療方法。因此小兒必須經歷變蒸。換牙的過程,就像花朵更換幼苗一樣。所謂牙齒不到三十二顆,是因為變蒸的次數不足,牙齒的數目應該與變蒸的天數相對應,等到長大後觀察牙齒才能明白。
原文
薛按:小兒變者,變其情態;蒸者,蒸其血脈,故三十二日一變。每變畢則情態異常,《全嬰方論》云:變蒸者,以長氣血也。變者上氣,蒸者發熱也。輕則體熱虛驚,耳冷微汗,唇生白泡,三日可愈。重者寒熱脈亂,腹疼啼叫,不能乳食,食即吐哯,五日方愈。古方以黑散子、紫丸子主之。
白話
薛氏按語:小兒的「變」,是改變其情志狀態;「蒸」,是蒸騰其血脈,所以每三十二天發生一次變蒸。每次變蒸結束後,情志狀態就會異常。《全嬰方論》說:變蒸,是用來生長氣血的。變是氣往上衝,蒸是發熱。輕症的表現為身體發熱、虛驚、耳朵發冷、微微出汗、嘴唇上長白泡,三天可痊癒。重症的表現為發冷發熱、脈象紊亂、腹痛啼哭、不能吃奶,吃奶就吐,五天才能痊癒。古方用黑散子、紫丸子來治療。
原文
竊謂此症,小兒所不免者,雖勿藥可也。況前藥乃屬峻厲,非惟臟腑不能勝,抑且反傷氣血,慎之慎之。余嘗見一小兒,至二變發熱有痰,投以抱龍丸一粒,卒至不救。觀此可驗矣。若不熱不驚,略無症候而暗變者,蓋受胎氣壯實故也。
白話
我私下認為,這種病症是小兒無法避免的,即使不用藥也可以。況且前述的藥物屬於峻猛剛烈之品,不但臟腑無法承受,反而會損傷氣血,一定要謹慎再謹慎。我曾見過一個小兒,在第二次變蒸時發熱有痰,給他服用了一粒抱龍丸,最終導致無法救治。從這個例子就可以驗證了。如果不出現發熱、驚悸,完全沒有症狀而默默變蒸的,那是因為先天胎氣強壯充實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