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氏小兒直訣

卷一

脈法

卷一/脈法11
原文
脈弦急氣不和,脈沉緩傷食,脈促結驚虛,脈浮為風,脈沉細為寒,脈亂不治。
白話
脈象弦急,表示氣機不調和;脈象沉緩,表示傷食;脈象促或結,表示驚悸或虛損;脈象浮,表示有風邪;脈象沉細,表示有寒邪;脈象混亂,則為不治之症。
原文
薛按:脈者,人身之造化。病機之先見,用藥之準繩,不可不先明諸心者也。
白話
薛氏按:脈象,是人體生命活動的反映。它是疾病機轉的先兆,也是用藥的標準,不可不先在心中弄明白。
原文
《全幼心鑑》云:小兒一歲以前,看虎口食指寅卯辰三關,以驗其病。
白話
《全幼心鑑》說:小兒一歲以前,觀察虎口食指的寅、卯、辰三關,以驗證其疾病。
原文
脈紋從寅關起不至卯關者易治;若連卯關者難治;若寅侵卯卯侵過辰者,十不救一。其脈紋見有五色。如因驚必青,瀉痢色紫,當以類而推之。一歲後則可用一指轉側,辨其三部。
白話
脈紋從寅關起始,不到達卯關的,容易治療;如果連及卯關,則難以治療;如果寅關侵入卯關,卯關又侵過辰關的,十個裡面救不活一個。其脈紋呈現五種顏色。如因驚嚇,必定發青;腹瀉痢疾,顏色發紫,應當根據此類推斷。一歲以後,則可用一指在寸關尺三部輪流切按,辨別其脈象。
原文
脈弦急浮沉,四五歲後脈七八至而細數者為平。
白話
脈象弦急或浮沉不一,四五歲以後,脈搏每息七八至且細而數的,為正常脈象。
原文
九至者傷,十至者困,六至五至者為虛為寒。弦緊者為風癇,弦急為客忤。其變蒸者脈必散亂。骨間有熱,脈則沉數。若浮而不調,為鬼祟浮大。
白話
脈搏每息九至的,表示有傷損;十至的,表示病情困頓;六至、五至的,表示虛損或寒證。脈象弦緊的,是風癇;弦急的,是客忤。正在變蒸的小兒,脈象必定散亂。骨骼間有熱,脈象則沉而數。如果脈象浮大而不調和,則為鬼祟作祟。
原文
而數為風熱,伏結為物聚,微細為疳積,為腹痛,浮而洪為有蠱,浮而遲為胃寒。此論脈之大要耳。
白話
脈數為風熱,脈伏或結為有形之物積聚,脈微細為疳積或腹痛,脈浮而洪為有蠱毒,脈浮而遲為胃寒。這只是論述脈象的大概要點。
原文
然小兒血氣未實,驚則氣散,氣散則脈亂矣。又當參以三部五脈。
白話
然而小兒氣血尚未充實,受到驚嚇則氣機渙散,氣機渙散則脈象混亂。還應當參照三部五脈來綜合判斷。
原文
三部者,乃看面上氣色,虎口脈紋,寸口一指脈。
白話
所謂三部,是指觀察面部的氣色、虎口的脈紋、以及寸口的一指脈。
原文
五脈者,上按額前,下診太衝,並前三部,謂之五脈也。
白話
所謂五脈,是指上部按額前,下部診太衝穴,加上前面的三部,合稱為五脈。
原文
治法雖分虛實,然實者病氣實而形氣虛也,虛者形氣病氣俱虛也。經云:真氣奪則虛,邪氣勝則實。又云: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東垣先生云:形病俱實,當瀉之。形病俱虛,當補之。(詳見後圖下)
白話
治療方法雖然分虛實,但實證是指病邪之氣實而形體正氣虛,虛證是指形體與病邪之氣俱虛。醫經說:真氣耗奪則為虛,邪氣亢盛則為實。又說:虛證則補益其母臟,實證則瀉除其子臟。東垣先生說:形體與疾病俱實的,應當用瀉法。形體與疾病俱虛的,應當用補法。(詳見後面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