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良方論》曰:陽施陰受,所以有娠,遇三陰所會,多生女子。但懷娠三月,名曰始胎,血脈不流,形象而變,是知男女未定,故令於滿三月間,服藥、方術轉令生男也。其法以斧置妊婦床下,擊刃向下,勿令人知。恐不信者,待雞抱卵時,仿此置窠下,一窠盡出雄雞子。
《良方論》記載:陽氣施與,陰氣受納,因此有孕。若遇到三陰交會,多生女孩。但懷孕三個月時,稱為「始胎」,血脈尚未流通,形態尚未固定,由此可知胎兒性別尚未確定。所以應在滿三個月期間,透過服藥、方術來轉變胎兒性別,使其生男孩。其方法是將斧頭放在孕婦床下,斧刃朝下,不要讓人知道。若擔心此法不靈驗,可待母雞孵蛋時,仿照此法將斧頭放在雞窩下,一窩雞蛋都會孵出公雞。
原文
又,初覺有妊,取弓弩弦縛婦人腰下,滿百日去之,紫宮玉女秘法也。又如三月以前,取雄雞尾尖上毛三莖,潛安婦人臥席下,勿令知之,驗。又,取夫發及手指甲,潛安婦人臥席下,勿令人知之。
另外,剛察覺懷孕時,取弓弩的弦綁在婦人腰下,滿一百天後取下,這是紫宮玉女的秘法。又如,懷孕三個月以前,取雄雞尾尖上的三根羽毛,偷偷放在婦人床席下,不要讓她知道,有效。又,取丈夫的頭髮和手指甲,偷偷放在婦人床席下,不要讓人知道。
原文
又,妊娠才及三月,要男者,以雄黃半兩衣中帶之,要生女者,取雌黃帶之。
又,懷孕剛滿三個月,想要男孩的,用雄黃半兩藏在衣中隨身攜帶;想要生女孩的,取雌黃隨身攜帶。
原文
密齋云:夫婦媾精,陰陽分形,陽精勝者為男,陰血勝者為女,固已別矣,豈能轉移之耶?雖三月男女分形,陽精勝者為男,陰血勝者為女,蓋一月二月之間,精血混合,男女之形未彰,至於三月,陰陽始判,震巽之索斯定,故曰男女分也。謂初受之氣於茲始定,非謂陰陽男女初無定體,必待三月而後分,故可以轉移變化之耳。
密齋說:夫婦交合精血,陰陽各自成形。陽氣精華占優勢的為男,陰血占優勢的為女,本來就已經有了區別,怎麼能轉變呢?雖然三月時男女分形,陽氣精華勝者為男,陰血勝者為女,但在一月二月之間,精血混合,男女的形態尚未顯現。到了三月,陰陽才開始分別,震卦和巽卦的索求才確定,所以說男女分別。這意味著最初受孕之氣至此才確定,並非說陰陽男女最初沒有定體,一定要等到三月才分別,因此可以轉變變化罷了。
原文
古人留是法者,必有所試,陰陽變化之妙,愚不得而知焉。
古人留下這些方法,必定是經過試驗的。陰陽變化的奧妙,我愚鈍無法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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