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嗣紀要

卷之六

卷之六

卷之六2
原文
陰陽別論曰: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白話
陰陽別論說:陰脈搏動而與陽脈分別,稱為有孕。
原文
王太僕云:陰,謂尺中也。搏,謂搏觸於手也。尺脈搏擊,與寸口脈別,則為娠子之兆。何者?陰中有別陽也。
白話
王太僕說:陰,指的是尺脈。搏,指的是搏動觸及於手。尺脈搏動有力,與寸口脈有所分別,就是懷孕的徵兆。為什麼?因為陰中有別陽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