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附:不禁)凡三論六方。子淋之病,須分二症:一則妊母自病,一則子為母病。
(附:不禁)共三論六方。子淋這個病,必須分為兩種症狀:一種是孕婦自己生病,一種是胎兒導致母親生病。
原文
然妊母自病,又分二症:或服食辛燥,因生內熱者,或自汗自利,津液燥者。
然而孕婦自己生病,又分為兩種症狀:或是因為食用辛熱燥烈的食物,因而產生內熱的;或是因為自汗、腹瀉,導致津液乾涸的。
原文
其子為母病,亦分二症:或胎氣熱壅者,或胎形迫塞者。症既不同,治亦有別也。
胎兒導致母親生病,也分為兩種症狀:或是胎氣過熱而堵塞的,或是胎兒形體壓迫而阻礙的。症狀既然不同,治療也有區別。
原文
大抵熱則清之,燥則潤之,壅則通之,塞則行之,此治之之法也。
大體來說,有熱就清除它,乾燥就滋潤它,堵塞就疏通它,阻礙就運行它,這就是治療的方法。
原文
娠婦奉養太厚者,喜食炙煿酒面,辛燥之物,以致內熱,小便赤澀作痛者,宜加味木通湯主之。
孕婦奉養過於豐厚的,喜歡吃烤肉、油煎食物、酒和麵食,以及辛熱燥烈的東西,因而造成內熱,小便赤澀且疼痛的,適宜用加味木通湯主治。
原文
木通 生地黃 赤芍 條芩 甘草梢(等分)淡竹葉十二片 水煎。
木通、生地黃、赤芍、條芩、甘草梢(等分),淡竹葉十二片,用水煎煮。
原文
孕妇尝病自汗,或因下痢後,小便短少,不痛者,此津液不足也。
孕婦曾因自汗,或是因為腹瀉之後,小便短少,但不疼痛的,這是津液不足的緣故。
原文
麥冬 通草 滑石(各三錢) 當歸 甘草(各五錢) 人參 細辛(各一錢)
麥冬、通草、滑石(各三錢),當歸、甘草(各五錢),人參、細辛(各一錢)。
以上藥物研成細末,每次服用二至三錢,用燈心草煎湯,空腹服用。
原文
娠婦素淡滋味,不嗜辛酸,病小便赤澀而痛者,此胎熱也,宜冬葵子湯主之。
孕婦向來飲食清淡,不愛吃辛味和酸味,小便赤澀而疼痛的,這是胎兒有熱,適宜用冬葵子湯主治。
原文
冬葵子(一兩) 赤芍 條芩(各半兩) 赤茯苓 車前子(各三錢)
冬葵子(一兩),赤芍、條芩(各半兩),赤茯苓、車前子(各三錢)。
原文
上末,每二錢米飲調服,不拘時。如小便不通,恐是轉胞,加發灰少許極妙。
以上研成粉末,每次二錢用米湯調服,不限定時間服用。如果小便不通,恐怕是胞胎扭轉,加入少許頭髮灰效果非常好。
原文
娠婦八九月,胎形肥碩,小便短少,小腹脹,身重,惡寒,起則暈眩欲倒,此胎氣迫塞,膀胱之氣不行也,宜大腹皮散主之。
孕婦懷孕八、九個月時,胎兒形體肥胖碩大,小便短少,小腹脹滿,身體沉重,畏怕寒冷,起立時就頭暈眩目快要跌倒,這是胎氣逼迫堵塞,膀胱之氣運行不暢,適宜用大腹皮散主治。
原文
枳殼(炒) 大腹皮 甘草(炙,各一錢) 赤茯苓(三錢)
枳殼(炒)、大腹皮、甘草(炙,各一錢),赤茯苓(三錢)。
原文
上為末,每服一錢,濃煎蔥白湯下,不拘時。一方有黃芩一錢。
以上研成粉末,每次服用一錢,用濃煎的蔥白湯送服,不限定時間。另一個方子有黃芩一錢。
原文
一娠婦淋瀝,小便不通,醫作轉胞治之,不愈,後用檳榔、赤芍藥二味研末,順取長流水煎湯調服,效。
有一位孕婦小便淋漓,小便不通,醫生按照胞胎扭轉治療,沒有治好,後來用檳榔、赤芍藥兩味藥研成粉末,用流動的長流水煎湯調服,效果很好。
原文
此方治男婦一切血淋,及淋澀水道疼痛,用之無有不效。
這個方子治療男女一切血淋,以及淋澀水道疼痛,使用它沒有不見效的。
原文
娠婦九個月後,多小便不禁者,胎下墜也。凡見小便頻數,或自出不覺,其勢將產,不須治之。
孕婦懷孕九個月之後,往往小便失禁的,是胎兒下墜的緣故。凡是見到小便次數頻繁,或是自己流出而不自覺的,這是要臨產的趨勢,不需要治療。
原文
如九月以前,遺尿不知出者,此病也,用真桑螵十二個,炙焦,為末,空心米飲調下。
如果九月以前,小便遺漏而自己不知道排出的,這是病態,用真正的桑螵蛸十二個,烤焦,研成粉末,空腹時用米湯調服。
原文
又方:用白薇、白芍藥等分,為末,酒調方寸匕,日三服。
另一個方子:用白薇、白芍藥等分,研成粉末,用酒調服一方寸匕,每日服用三次。
原文
《要略》云:娠婦小便難,飲食如故,歸母苦參丸主之。當歸 貝母 苦參(各四兩)
《金匱要略》說:孕婦小便困難,飲食照常,用歸母苦參丸主治。當歸、貝母、苦參(各四兩)。
原文
上為末,煉蜜丸,如小豆大,米飲下,三丸加至十丸。
以上研成粉末,煉蜜為丸,如小豆大小,用米湯送服,從三丸增加到十丸。
原文
妇人怀胎有伤,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瀉劳宫及关元,小便微利则愈。
婦女懷胎有損傷,腹部脹滿而小便不通暢,從腰以下沉重,好像有水氣的樣子,懷孕七個月時,太陰經應當滋養胎兒卻不能滋養,這是心氣過實,應當針刺瀉劳宮和關元穴,小便稍微通利就會康復。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