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方切用

方制總義

方制總義(3)

方制總義23
原文
少陽(相火)司天,(寅申年)火淫所勝,平以鹹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以酸復之,熱淫同。
白話
少陽(相火)司天,(寅申年)火氣過勝時,用鹹冷藥平其氣,佐以苦甘藥,用酸味收斂它,用苦味發散它,用酸味恢復正氣,熱氣過勝的治法相同。
原文
(水能勝火,故平以鹹冷。苦能瀉火之實,甘能緩火之急,故佐以苦甘。火盛而散越者,以酸收之。火鬱而留伏者,以苦發之。然以發去火,未免傷氣,故又當以酸復之,而火熱二氣同治也。)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或氣有不及,與上文寒勝熱淫大同。)
白話
(水能勝火,所以用鹹冷藥平之。苦能瀉火之實,甘能緩火之急,所以佐以苦甘。火氣盛而散越的,用酸味收斂。火氣鬱而留伏的,用苦味發散。然而用發散法去除火氣,難免損傷正氣,所以又當用酸味恢復正氣,而火與熱二氣治法相同。)寒氣反過來勝過火氣時,用甘熱藥治療,佐以苦辛。(或氣有不及,與上文寒勝熱淫大體相同。)
原文
陽明(燥金)司天,(卯酉年)燥淫所勝,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白話
陽明(燥金)司天,(卯酉年)燥氣過勝時,用苦溫藥平其氣,佐以酸辛藥,用苦味瀉下。
原文
(燥為金氣,火能勝之,平以苦溫,苦從火化也。佐以酸辛,酸能生津,辛能潤燥也。燥結不通,則邪實於內,故以苦下之。)熱反勝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白話
(燥是金氣,火能勝金,用苦溫平之,因為苦從火化。佐以酸辛,酸能生津,辛能潤燥。燥結不通,則邪氣實於內,所以用苦味瀉下。)熱氣反過來勝過燥氣時,用辛寒藥治療,佐以苦甘。
原文
(辛寒所以潤燥散熱,苦甘所以瀉火生金。)
白話
(辛寒能潤燥散熱,苦甘能瀉火生金。)
原文
太陽(寒水)司天,(辰戌年)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咸瀉之。
白話
太陽(寒水)司天,(辰戌年)寒氣過勝時,用辛熱藥平其氣,佐以甘苦藥,用鹹味瀉下。
原文
(辛熱足以散寒,苦甘可以勝水。以咸瀉之,水之正味,其瀉以咸也。)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苦辛。
白話
(辛熱足以散寒,苦甘可以勝水。用鹹味瀉下,因為水之正味,其瀉用鹹。)熱氣反過來勝過寒氣時,用鹹冷藥治療,佐以苦辛。
原文
(或氣有不及,則熱反勝之,故治以鹹冷,抑火邪也,佐以苦辛,苦能泄熱,辛能散熱也。)
白話
(或氣有不及,則熱氣反過來勝過,所以用鹹冷治療,抑制火邪,佐以苦辛,苦能泄熱,辛能散熱。)
原文
厥陰(風木)在泉,(寅申年)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佐以甘苦,以甘緩之,以辛散之。
白話
厥陰(風木)在泉,(寅申年)風氣在內過勝時,用辛涼藥治療,佐以甘苦,用甘味緩和,用辛味發散。
原文
(治以辛涼,佐以甘苦,以甘緩之,俱與上文司天治同。以辛散之者,所謂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也。)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甘苦,以辛平之。
白話
(治以辛涼,佐以甘苦,以甘緩之,都與上文司天治法相同。用辛味發散,即所謂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清氣(即金氣)反過來勝過風氣時,用酸溫藥治療,佐以甘苦,用辛味平之。
原文
(治以酸溫,佐以苦甘,俱與司天反勝治同。以辛平之者,木之正味,其補以辛,金之正味,其瀉以辛也。)少陰(君火)在泉,(卯酉年)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白話
(治以酸溫,佐以苦甘,都與司天反勝治法相同。用辛味平之,因為木之正味,其補用辛,金之正味,其瀉用辛。)少陰(君火)在泉,(卯酉年)熱氣在內過勝時,用鹹寒藥治療,佐以甘苦,用酸味收斂,用苦味發散。
原文
(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俱與上文司天治同。以苦發之者,熱鬱於內而不解者,以苦發之。)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白話
(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都與上文司天治法相同。用苦味發散,是指熱鬱於內而不解者,用苦味發散。)寒氣反過來勝過熱氣時,用甘熱藥治療,佐以苦辛,用鹹味平之。
原文
(此與上文司天反勝大同。以鹹平之者,火之正味,其補以咸,水之正味,其瀉以咸也。太陰濕土)在泉,(辰戌年)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白話
(此與上文司天反勝大體相同。用鹹味平之,是因為火之正味,其補用鹹,水之正味,其瀉用鹹。太陰濕土)在泉,(辰戌年)濕氣在內過勝時,用苦熱藥治療,佐以酸淡,用苦味燥濕,用淡味滲泄。
原文
(此與司天之治大同。)熱反勝之,治以苦冷,佐以鹹甘,以苦平之。
白話
(此與司天之治法大體相同。)熱氣反過來勝過濕氣時,用苦冷藥治療,佐以鹹甘,用苦味平之。
原文
(或氣有不及,則火之熱氣,反能勝之。故當治以苦冷,抑火邪也。佐以鹹甘,鹹寒制熱,甘溫補土也。以苦平之,即苦冷之義。)
白話
(或氣有不及,則火之熱氣反過來勝過濕氣。所以應當用苦冷治療,抑制火邪。佐以鹹甘,鹹寒制熱,甘溫補土。用苦平之,即苦冷之意。)
原文
少陽(相火)在泉,(巳亥年)火淫於內,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苦發之。
白話
少陽(相火)在泉,(巳亥年)火氣在內過勝時,用鹹冷藥治療,佐以苦辛,用苦味發散。
原文
(相火,畏火也,故宜治以鹹冷。苦能泄火,辛能散火,故用以為佐。以酸收之,以苦發之,義與上文熱淫治同。)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辛苦,以鹹平之。
白話
(相火是畏火,所以適宜用鹹冷治療。苦能泄火,辛能散火,所以用為佐藥。用酸收之,以苦發之,意義與上文熱淫治法相同。)寒氣反過來勝過火氣時,用甘熱藥治療,佐以辛苦,用鹹味平之。
原文
(或氣有不及,與上文熱司於地者同其治。)
白話
(或氣有不及,與上文熱氣在泉者治法相同。)
原文
陽明(燥金)在泉,(子午年)燥淫於內,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白話
陽明(燥金)在泉,(子午年)燥氣在內過勝時,用苦溫藥治療,佐以甘辛,用苦味瀉下。
原文
(燥為金氣,火能勝之,治以苦溫,苦從火化也。佐以甘辛,木受金傷,以甘緩之,金之正味,以辛瀉之也。燥結不通,則邪實於內,故當以苦下之,按上文燥淫所勝,佐以酸辛,與此甘辛稍異。又如六元正紀大論,子午年陽明在泉,亦云下酸溫,皆與此不同。考之臟氣法時論曰: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用酸補之,辛瀉之,正此之辨。)熱反勝之,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為利。
白話
(燥是金氣,火能勝之,治以苦溫,苦從火化。佐以甘辛,木受金傷,用甘緩和,金之正味,用辛瀉之。燥結不通,則邪實於內,所以應當用苦味瀉下。按上文燥淫所勝,佐以酸辛,與此甘辛稍有不同。又如六元正紀大論,子午年陽明在泉,也說下酸溫,都與此不同。考臟氣法時論說: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用酸補之,辛瀉之,正是這個區別。)熱氣反過來勝過燥氣時,用平寒藥治療,佐以苦甘,用酸味平之,以和為利。
原文
(或氣有不及,則熱反勝之。治以平寒,以金司於地,氣本肅殺。若用大寒,必助其慘,故但宜平寒抑其熱爾。佐以苦甘,所以瀉火也。以酸平之,金之正味,其補以酸也。以和為利,戒過用也,即平寒之意。)
白話
(或氣有不及,則熱氣反過來勝過。治以平寒,因為金司地氣,其氣本肅殺。若用大寒,必助其慘烈,所以只宜用平寒抑制其熱。佐以苦甘,所以瀉火。用酸平之,金之正味,其補用酸。以和為利,告誡不要過用,即平寒之意。)
原文
太陽(寒水)在泉,(丑未年)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咸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白話
太陽(寒水)在泉,(丑未年)寒氣在內過勝時,用甘熱藥治療,佐以苦辛。用鹹味瀉下,用辛味潤燥,用苦味堅固。
原文
(寒為水氣,土能勝水。熱能勝寒,故治以甘熱,甘從土化,熱從火化也,佐以苦辛等義。如臟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用苦補之,咸瀉之也。)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或氣有不及,則熱反勝之,故治以鹹冷,抑火邪也。佐以甘辛,甘瀉火而辛能散也。以苦平之者,水之正味,其補以苦也。王氏曰:此六氣方治,與前淫勝法殊貫。其云治者,瀉客邪之勝氣也。云佐者,皆所利所宜也。云平者,補已弱之正氣也。時珍曰:司天主上半年,天氣司之,故六淫謂之所勝,上淫於下也,故曰平之。在泉主下半年,地氣司之,故六淫謂之於內,外淫於內也,故曰治之。當其時而反得勝已之氣,謂之反勝。按六氣盛衰不常,有所勝則有所復。王氏亦曰:凡先有勝,後必復,詳見至真要大論。欲深造者,當究心焉。按以上所言,乃五運六淫客氣,隨每歲年辰而變遷者也。又凡一歲之主氣,始於大寒日,交厥陰風木之初氣,次至春分日,交少陰君火之二氣。次至小滿日,交少陽相火之三氣。次至大暑日,交太陰濕土之四氣。次至秋分日,交陽明燥金之五氣。次至小雪日,交太陽寒水之終氣。每氣各主六十日,六氣分主四時,歲歲如常,故曰主氣。客氣布行天令,以加臨於主氣之上,斯上下相召,而病變生矣。時珍曰:經云,必先歲氣,毋伐天和。又曰:升降浮沉則順之,寒熱溫涼則逆之。故春月宜加辛溫之藥,以順春升之氣。夏月宜加辛熱之藥,以順夏浮之氣。長夏宜加甘苦辛溫之藥,以順化成之氣。秋月宜加酸溫之藥,以順秋降之氣。冬月宜加苦寒之藥,以順冬沉之氣,所謂順時氣而養天和也。經又云,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夏省苦增辛以養肺氣,長夏省甘增咸以養腎氣,秋省辛增酸以養肝氣,冬省咸增苦以養心氣。此則不伐天和,而又防其太過,所以體天地之大德也。味者捨本從標,春用辛涼以伐木,夏用鹹寒以抑火,秋用苦溫以泄金,冬用辛熱以涸水。謂之時藥,殊背素問逆順之理。以夏月伏陰,冬月伏陽,推之可知矣。雖然,月有四時,日有四時。或春得秋病,夏得冬病。神而明之,機而行之,變通權宜,又不可執一也。)
白話
(寒是水氣,土能勝水。熱能勝寒,所以用甘熱治療,甘從土化,熱從火化,佐以苦辛等義。如臟氣法時論說: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用苦補之,鹹瀉之。)熱氣反過來勝過寒氣時,用鹹冷藥治療,佐以甘辛,用苦平之,(或氣有不及,則熱反勝之,所以用鹹冷治療,抑制火邪。佐以甘辛,甘瀉火而辛能散。用苦平之,因為水之正味,其補用苦。王氏說:此六氣方治,與前淫勝法殊貫。其所謂治,是瀉客邪之勝氣。所謂佐,都是所利所宜。所謂平,是補已弱之正氣。李時珍說:司天主上半年,天氣主之,所以六淫稱為所勝,是上淫於下,所以說平之。在泉主下半年,地氣主之,所以六淫稱為於內,是外淫於內,所以說治之。當其時而反得勝己之氣,稱為反勝。按六氣盛衰不常,有所勝則有所復。王氏也說:凡先有勝,後必復,詳見至真要大論。欲深造者,當用心研究。按以上所言,是五運六淫客氣,隨每年歲辰而變遷。又凡一歲之主氣,始於大寒日,交厥陰風木之初氣,其次到春分日,交少陰君火之二氣。其次到小滿日,交少陽相火之三氣。其次到大暑日,交太陰濕土之四氣。其次到秋分日,交陽明燥金之五氣。其次到小雪日,交太陽寒水之終氣。每氣各主六十日,六氣分主四時,每年如此,所以稱為主氣。客氣布行天令,加臨於主氣之上,這樣上下相召,而病變產生。李時珍說:經書說,必先歲氣,毋伐天和。又說:升降浮沉則順之,寒熱溫涼則逆之。所以春月宜加辛溫之藥,以順春升之氣。夏月宜加辛熱之藥,以順夏浮之氣。長夏宜加甘苦辛溫之藥,以順化成之氣。秋月宜加酸溫之藥,以順秋降之氣。冬月宜加苦寒之藥,以順冬沉之氣,所謂順時氣而養天和。經又說,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夏省苦增辛以養肺氣,長夏省甘增咸以養腎氣,秋省辛增酸以養肝氣,冬省咸增苦以養心氣。這就不伐天和,而又防其太過,所以體現天地之大德。昧者捨本從標,春用辛涼以伐木,夏用鹹寒以抑火,秋用苦溫以泄金,冬用辛熱以涸水。稱之為時藥,十分違背素問逆順之理。以夏月伏陰,冬月伏陽,推之可知。雖然,月有四時,日有四時。或春得秋病,夏得冬病。神而明之,機而行之,變通權宜,又不可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