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藥本草

16.草犀根

16.草犀根

16.草犀根3
原文
謹按《廣州記》云:生嶺南及海中,獨莖,對葉而生,如燈臺草,根若細辛。平,無毒。
白話
據《廣州記》記載:生長在嶺南及海中,單獨莖,葉子對生,像燈臺草,根像細辛。性平,無毒。
原文
主解一切毒氣,虎狼所傷,溪毒野蠱等毒,並宜燒研服,臨死者服之得活。
白話
主治解除一切毒氣,虎狼咬傷,溪毒、野蠱等毒,都適宜燒後研磨服用,臨近死亡的人服用後能夠存活。
原文
(《大觀》卷六頁89,《政和》頁169,《綱目》頁791)
白話
(《大觀》卷六頁89,《政和》頁169,《綱目》頁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