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註產科心法

上集

熱病防損胎

上集8
原文
(解毒湯:黃芩、黃連、黃柏、梔子)
白話
(解毒湯:黃芩、黃連、黃柏、梔子)
原文
孕婦或感傷寒,或染時令火症,燒熱昏昏不退,急用涼藥清解,以保其胎,如三黃、解毒、芩、連、羚羊,惟犀角傷胎之物,不宜用。如不解,至胎損腹中,不得下,孕婦昏憒,斯時極難著手,須驗產母之舌。如面赤舌青,其子已損,急用平胃散加朴硝,服下立出。但死胎不得不下,下之又恐氣隨下脫,不下又難保產母。
白話
孕婦可能感染傷寒,或感染當時流行的火熱病症,發燒高熱昏沉不退,趕快用涼性藥物清熱解毒,以保護胎兒,例如三黃、解毒、黃芩、黃連、羚羊角,只有犀角是傷胎的藥物,不宜使用。如果熱不退,導致胎兒在腹中受損,無法產下,孕婦昏迷,此時非常難處理,必須檢查產婦的舌頭。如果面色發紅、舌頭發青,表示胎兒已經損壞,趕快用平胃散加朴硝,服用後立刻產出。但死胎不得不排出,排出後又擔心氣隨之脫失,不排出又難以保全產婦。
原文
倘面青舌赤,及面舌俱青而口吐白沫者皆兩命難存,不可為也。設遇胎下面轉赤,尚有一息之存,隨即以參耆歸地救之,間可活十中一二。
白話
如果面色青、舌頭紅,以及面色和舌頭都青且口吐白沫的,都是母子兩條命難以存活,無法治療了。如果遇到胎兒產下後面色轉紅,尚存一線生機,隨即用人參、黃耆、當歸、熟地來救治,其中或許能救活十分之一二。
原文
熱入血分,不用犀角。經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第不可過劑耳。
白話
熱邪侵入血分,不用犀角。經書說:有病則病受之,不會損傷胎兒,也不會損傷母親。只是不可用藥過量罷了。
原文
_平胃散_
白話
_平胃散_
原文
蒼朮(二錢),厚朴(一錢五分),陳皮(一錢五分),甘草(八分)
白話
蒼朮(二錢),厚朴(一錢五分),陳皮(一錢五分),甘草(八分)
原文
加朴硝(五錢),煎服。又方:獨用朴硝三四錢,童便一盅和熱酒調服,即下。但下後即如產後溫補,若仍作熱症醫,即錯矣。
白話
加入朴硝(五錢),煎煮服用。又一方:單用朴硝三四錢,用一杯童便和熱酒調服,立刻產下。但產下之後就要像產後一樣溫補,如果仍然當作熱症醫治,就錯了。
原文
熱病傷胎,下後即用溫補,是促其母死耳。(徐評)
白話
熱病損傷胎兒,產下後立刻用溫補,這是加速產婦死亡罷了。(徐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