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論

卷一 孕育

二,治法(3)

卷一 孕育18
原文
病候曰。孕而顛仆者。
白話
病候說:懷孕而跌倒的。
原文
治法曰。整胎之術主之。
白話
治法說:以整胎之術為主。
原文
病候曰。小便澀滯者腫滿。
白話
病候說:小便澀滯不通的,會腫滿。
原文
測法曰。得之數浴下身。而浴後溫已則塞也。
白話
測法說:是因為多次洗浴下身,而浴後溫暖停止就阻塞了。
原文
治法曰。玄英湯主之。(方見前)凡孕婦忌數浴。浴者無久處之。孕至九月。法當斷浴。但以熱湯濡巾。拭之可也。
白話
治法說:用玄英湯主治。(方劑見前)凡是孕婦忌諱多次洗浴。洗浴的人不要長時間處在其中。懷孕到九個月,按理應當停止洗浴。只用熱湯浸濕毛巾,擦拭身體就可以了。
原文
病候曰。孕而淋。
白話
病候說:懷孕而患淋病。
原文
測法曰。以浴下身得之。
白話
測法說:是因為洗浴下身得來的。
原文
治法曰。治淋醴主之。兼與玄英丸。(方見前)
白話
治法說:用治淋醴主治。同時給予玄英丸。(方劑見前)
原文
作醴方
白話
製作醴的方劑
原文
曲(四合),白砂糖(一合)
白話
曲(四合),白砂糖(一合)
原文
上二味。以水八合。煎如飴狀。一晝夜溫服。
白話
以上二味藥,用水八合,煎成像麥芽糖一樣的狀態。在一晝夜內溫服。
原文
病候曰。孕婦頭暈甚者不治。
白話
病候說:孕婦頭暈嚴重的,無法醫治。
原文
病候曰。妊娠五六月傷產者。其痛必自腰間八髎。發而陳疼。而肚下痛甚者是也。
白話
病候說:妊娠五六月傷產的,其疼痛必定從腰間的八髎穴,發出陳舊的疼痛,而且肚臍以下疼痛劇烈的就是這種情況。
原文
病候曰。熱利或水腫病其胎多墮。
白話
病候說:熱性痢疾或水腫病,其胎兒多會墮落。
原文
病候曰。熱病胎死於腹中者。必下血。
白話
病候說:熱病導致胎兒死在腹中的,必定會下血。
原文
病候曰。妊婦遽苦腰間重。若負任者。胎死也。
白話
病候說:孕婦突然苦於腰間沉重,像背負重物一樣的,是胎兒死了。
原文
病候曰。時行病及其佗雜病。
白話
病候說:時行病以及其他各種雜病。
原文
治法曰。皆隨症治之。用藥勿拘俗戒。凡有其症者。雖毒藥無傷。若遲緩不治者。產後三四日必復大發。而不可救矣。產前十日而病愈者。則不再發矣。
白話
治法說:都根據症狀治療。用藥不要拘泥於世俗禁忌。凡是有該症狀的,即使是毒藥也沒有傷害。如果拖延不治療的,產後三四天必定會再次大發作,而不可救治了。產前十天而病癒的,則不再發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