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論曰:婦人受孕,經畢後十日之間,為其候矣。過此已往,後經復動不能作孕也。其免之期:初孕者,滿三百日則免;如經產者,二百七十五日。折衷其旬而計之,可以不失其大要焉矣。
論說:婦女受孕,是在月經結束後十天左右,這是受孕的時機。過了這個時間,下次月經再次來潮就不能懷孕了。分娩的日期:初次懷孕的人,滿三百天就會分娩;如果是已經生產過的,則是二百七十五天。取其中間的天數來計算,就可以大致掌握而不會有太大的誤差了。
原文
始孕三旬則病阻。蓋以後經不能行而及期病也。或頭微痛,或心中憒焉,或解惰不欲執作。至四十五日若五十日益熾。其大凡其人:脈數,惡寒發熱,頭痛口渴,嘔吐咳逆,上氣不食,腹痛下利,耳鳴煩悶,或欲啖鹹酸果實,多臥少起。其疑似疫者,當按三部而後決焉。
懷孕剛滿三十天就會出現阻滯的病症。這是因為下次月經不能來潮,到了時間就發病。有的頭部輕微疼痛,有的心中煩亂,有的倦怠懶散不想做事。到四十五天或五十天時症狀更加嚴重。一般的情況是:脈象跳動快,怕冷發燒,頭痛口渴,嘔吐咳嗽氣逆,氣往上衝吃不下東西,腹痛腹瀉,耳鳴煩悶,或者想吃鹹酸的水果,多躺著少起來。那些症狀疑似瘟疫的,必須按壓寸口、人迎、趺陽三部脈象之後才能做出判斷。
原文
經畢後七十五日,候孕與否可決。凡孕者:其指頭之脈,或倍於寸口;氣衝之脈,或倍於寸口。是謂三部之脈。
月經結束後七十五天,就可以判斷是否懷孕。凡是懷孕的人:她的指頭脈搏,有時比寸口脈大兩倍;氣衝部位的脈搏,有時也比寸口脈大兩倍。這就是所謂的三部脈。
原文
按三部而不得決者,候之腹。右手循鳩尾而拊而下之,至於天樞;左手起自橫骨之際,微推而上之;則臍下任脈之經,豚豚然有物起其指下,按之隱然有氣力焉者,乃娠也。凡按腹者,候之肌膚之間,故其手宜輕。否則胎氣逃散,不得見矣。輕而拊下之,而臍下之肌膚礙指焉者,乃娠也。
按壓三部脈仍無法判斷的,就按壓腹部來診察。用右手順著胸骨劍突向下按撫,直到天樞穴;左手從恥骨聯合處開始,輕輕向上推;那麼肚臍以下任脈的經脈處,會有像小豬一樣的東西在手指下隆起,按壓時隱約有氣力感,這就是懷孕。凡是按壓腹部,要在肌膚之間來診察,所以手要輕。否則胎氣會逃散,就感覺不到了。輕輕按撫向下,而肚臍下的肌膚會阻礙手指的,這就是懷孕。
原文
凡孕皆在橫骨之際。大抵始身過七十五日,則見其大僅如獨栗子。但又須兼按氣衝,乃決之矣。
凡是懷孕都在恥骨聯合處。大約從懷孕開始超過七十五天,就會看到它的大小只有像一顆栗子那樣。但又必須同時按壓氣衝穴,才能做出判斷。
原文
左腹下為血室,右腹下為委食之府。故如血塊腹脹者,率居於左邊,而按之或有數塊累累焉。偶當任脈者,亦切按之。其物凝然膠結,愈深愈固,可以一按而決矣。凡此所云左右分屬之說,雖出於古人,亦躬所實驗,數治產婦,事有良然。故按腹右得者,定為燥屎;左得者,定為瘀血,必無不中者。世當以乳頭紫黑,卜之妊否;然而殊有不然者。嘗見一婦,類孕乳頭黯色,又能出汁,而其實血症者。故不可一例也。
左側腹部下方是血室,右側腹部下方是容納食物的腑。所以像血塊腹脹的情況,大多出現在左側,按壓時有時能摸到好幾個硬塊堆疊在一起。偶爾正好在任脈上的,也要用力按壓。那東西凝結牢固,越深越堅硬,可以一次按壓就判斷出來。這些關於左右分屬的說法,雖然出自古人,也是我親身實驗過的,多次治療產婦,事情確實如此。所以按壓腹部右側得到的,一定是燥屎;左側得到的,一定是瘀血,沒有不準確的。世人常用乳頭紫黑來預測是否懷孕;然而也有不是這樣的。曾經見過一個婦女,類似懷孕的樣子乳頭顏色暗淡,又能分泌乳汁,但其實是血症。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原文
妊娠之形類血塊腹脹者,不可不審別也。假如四五月不見其經者,當問其經嘗多少也。即曰常多者,妊娠也。即曰常少者,又當依法按其腹,按後腹形頓小者,是血塊病也。假如六七月不見其經者,當按其腹,當神闕有物應其手;而橫骨之際,任脈之經,其膚圓軟而渾渾然,切之,則動氣應其指者,妊娠也。或雖於橫骨際已毋有而按其腹,又弗覺氣力者;然而氣衝之脈甚數,及臍下之膚礙指焉者,妊娠也。假如八九月不見其經者,當試令其人仰臥,仍不轉側,而直起座。若能之者,是非妊娠也。
懷孕的形狀類似血塊腹脹的,不可不仔細辨別。假如四五個月沒有來月經的,應當問她月經平時的量多還是少。如果她說平時量多,就是懷孕。如果她說平時量少,又應當依法按壓她的腹部,按壓後腹部形狀突然變小的,這是血塊病。假如六七個月沒有來月經的,應當按壓她的腹部,在神闕穴處有東西回應手指;而在恥骨聯合處,任脈的經脈,那裡的皮膚圓潤柔軟而渾厚,切按時,有動氣回應手指的,就是懷孕。或者雖然在恥骨聯合處已經沒有感覺,按壓腹部也感覺不到氣力;然而氣衝的脈搏很快,以及肚臍下的肌膚阻礙手指的,就是懷孕。假如八九個月沒有來月經的,應當試著讓病人仰臥,仍然不翻身,而直接坐起來。如果能做到這樣,就不是懷孕。
原文
凡婦人之腰形必拗曲而其內宏,蓋是天設受胎之地。故與男子之腰形峭直,內無容受者不同。
凡是婦女的腰部形狀一定是彎曲而內部寬闊,這是天生用來容納胎兒的地方。所以和男子的腰部形狀陡直、內部沒有容納空間不同。
原文
古來論胎孕之狀,皆以為:妊娠十月子頭向上,及將生則轉身而下。頃余又閱紅夷所傳內景圖,亦畫胎孕之形,一同其說。乃知傳廖誣真,非特漢土也。夫彌月之胎,其大幾何?子宮之中,其寬幾何?信使迴轉,理當破裂,豈非大謬惑者與?今唯據實,如法按之,當自知彼非是。
自古以來論述胎兒在母體內的狀態,都認為:懷孕十個月時胎兒頭朝上,等到將要生產時就轉身向下。近來我看了西洋人傳來的內景圖,也畫了胎兒在子宮中的形狀,與這種說法相同。才知道以訛傳訛、荒誕不實,並非只有中國如此。足月的胎兒,它的大小有多少?子宮裡面,它的寬度有多少?如果真的能旋轉,按理應該會破裂,這難道不是大錯特錯嗎?現在只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方法按壓腹部,自然會知道那種說法不對。
原文
大抵五月之後,腹中胎大如瓜,必背面而倒首,其頂當橫骨上際而居焉。其胞衣則蓋於胎之尻上,而當母鳩尾之下。至臨月按之,可得別其體貌而盡矣。古人又謂其縮手足而居者,亦非是也。自其背而探之,其左右足膝,皆張而旁出,則應是其面作箕股或結趺也。如其手膊。
大體上五個月之後,腹中的胎兒大小像瓜一樣,一定是背朝上、頭朝下,頭頂位於恥骨聯合的上緣。胎盤則覆蓋在胎兒的臀部上方,位於母親的胸骨劍突下方。到了臨產月按壓腹部,就可以分辨出胎兒的形體面貌而全面掌握。古人又說胎兒縮著手腳待著,這也是不對的。從胎兒的背部探查,它的左右腿膝蓋都是張開而向外伸出,那麼應該是臉部朝向,腿像簸箕一樣張開或盤腿而坐。手臂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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