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論

二 治法

二 治法

二 治法9
原文
病候曰。產婦嘔吐不止。氣上衝心者不治。測法曰。子死也。病候曰。露手而及臂若膊者不治。測法曰。子必不能免而死。病候曰。腸脫。若肛脫。若子宮脫。治法曰。見後。病候曰。臨產不堪腰痛者。治法見於後坐草術。病候曰。交骨不開者。
白話
病候說:產婦嘔吐不止,氣往上衝心臟的,無法救治。測法說:這是胎兒已死。病候說:露出手,而且連帶手臂或肩膀的,無法救治。測法說:胎兒必定無法倖免而死。病候說:腸脫出,或肛門脫出,或子宮脫出。治法說:見後文。病候說:臨產時腰痛難以忍受的,治法見於後文「坐草術」。病候說:交骨不開的。
原文
測法曰。子宮能轉口。則交骨必無不開之理。其有不開者。以子未臨而強令努力。故子橫冒子宮而出。令其口反益深也。病候曰。分娩陰裂者。
白話
測法說:子宮能轉動開口,那麼交骨必定沒有不開的道理。那些不開的,是因為胎兒尚未臨產,就強行用力,所以胎兒橫向頂著子宮而出,反而使子宮口更加深入。病候說:分娩時陰部撕裂的。
原文
測法曰。產婆之誤也。凡佐產者。當取諸上邊。而不可取諸下邊。下邊肉脆。子頤骨觸之。必無不破。生肌完膚散主之。生肌完膚散方
白話
測法說:這是接生婆的失誤。凡是助產的,應當從上邊施力,而不可從下邊施力。下邊的肉脆弱,胎兒的下巴骨觸及它,必定會破裂。用生肌完膚散主治。生肌完膚散方:
原文
大蒜(百錢燒存其性) 輕粉(十一錢) 莽草(五錢陰乾燒之為灰)
白話
大蒜(一百錢,燒過保留其藥性) 輕粉(十一錢) 莽草(五錢,陰乾後燒成灰)
原文
上三味。以胡麻油調之。塗其瘡上。甚有神效。病候曰。臨產燥屎害於產道者。
白話
以上三味藥,用胡麻油調和,塗在瘡口上,非常有神效。病候說:臨產時乾燥的糞便妨礙產道的。
原文
治法曰。見於論條。蜜若膠飴輩治之。無則諸膏油皆可也。病候曰。產不能自免者。
白話
治法說:見於論述條文。用蜂蜜或麥芽糖之類治療,如果沒有,各種膏油都可以。病候說:生產時無法自行娩出的。
原文
治法曰。先與參附之類。凡產難延日。若胎死見背。若見臂膊之類。必致令產母斃。不可不早時決意而救之也。其法醫踞小几令產母安意解帶。倚蓐高枕。開股豎膝。腳底撐幾而仰臥。醫亦展兩腳。腳尖承產母之兩臂。以其股間。倚產母之兩膝。令不外倒。而後施其事焉可也。病候曰。子已露半身尚不能出者。
白話
治法說:先給予人參、附子之類的藥物。凡是難產拖延時間,或胎兒已死露出背部,或露出手臂肩膀之類的,必定會導致產婦死亡,不可不及早決斷救治。其方法是:醫師蹲踞在小几旁,讓產婦安心解開衣帶,靠著褥墊高枕,張開雙腿,豎起膝蓋,腳底撐著小几仰臥。醫師也展開雙腳,用腳尖承接產婦的兩條手臂,用自己大腿之間,倚住產婦的兩膝,使其不向外倒,然後再施行手術就可以了。病候說:胎兒已露出半個身子,還不能娩出的。
原文
測法曰。子腰已下甚大也。又有腳股已下甚大如巨柱者。凡此類多死胎。死則不復能自免。醫必當有術救之也。余治產婦。罕見此二種。然數萬人僅一二。其產母皆因余救之而得不死。特識於此。以備後案云。病候曰。臨產破漿後。猶下水不止者。
白話
測法說:是胎兒腰部以下非常粗大。又有腳和大腿以下非常粗大像巨柱的。凡是這類情況多半是死胎,死了就無法自行娩出,醫師必定要有方法救治。我治療產婦,很少見到這兩種情況,但數萬人中僅有一兩例,這些產婦都因為我的救治而得以不死。特此記錄在這裡,以作為後世的參考案例。病候說:臨產羊水破裂後,仍然流水不止的。
原文
測法曰。子死腹中也。如子雖已死。而不見下水者。子頭塞橫骨之中也。其母必腹若股髀腫滿。凡子已死三日。則其頭腦率多自三裂焉。治法曰。回生術主之。
白話
測法說:是胎兒死在腹中。如果胎兒雖然已死,卻不見流水的,是胎頭卡在橫骨之中。其母親必定腹部和大腿會腫脹滿。凡是胎兒已死三天,那麼其頭腦大多會自行三處破裂。治法說:用回生術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