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論

一 緒論

一 緒論

一 緒論19
原文
論曰。妇人受孕。经毕后十日之间。为其候矣。过此已往。后经复动不能作孕也。其免之期。初孕者。满三百日则免。如经产者。二百七十五日。折衷其旬而计之。可以不失其大要焉矣。
白話
論述說:婦女受孕後,在月經結束後的十天之內,是可以確認的時機。過了這個時間之後,如果月經再次來潮就不能懷孕了。分娩的時期,初次懷孕者,滿三百天就會分娩。如果是曾經生產過的,二百七十五天。以十天為單位來計算,可以不失去大的原則。
原文
始孕三旬則病阻。蓋以為經不能行而及期病也。或頭微痛。或心中憤焉。或解惰不欲執作。至四十五日若五十日益熾。其大凡其人。脈數。惡寒發熱。頭痛口渴。嘔吐咳逆。上氣不食。腹痛下利。耳鳴煩悶。或欲啖鹹酸果實。多臥少起。其疑似疫者。當按三部而後決焉。
白話
開始懷孕三十天就會有妊娠反應,這大概是因為月經不能按期來潮而產生的病症。有的輕微頭痛,有的心中煩躁,有的懶惰不想做事。到了四十五天或五十天會更加嚴重。一般症狀是:脈搏頻數,惡寒發熱,頭痛口渴,嘔吐咳嗽,氣逆吃不下飯,腹痛腹瀉,耳鳴心煩,有的想吃鹹的或酸的果實,總是躺著很少活動。其中症狀像瘟疫的,應當診察寸口、氣衝、跗陽三部脈後再做判斷。
原文
經畢後七十五日。候孕與否可決。凡孕者。其指頭之脈。或倍於寸口。氣衝之脈。或倍於寸口。是謂三部之脈。
白話
月經結束後七十五天,可以判斷是否懷孕。凡是懷孕的,她的指頭脈搏有的比寸口脈強一倍,氣衝的脈搏有的比寸口脈強一倍。這就是所謂的三部脈。
原文
按三部而不得決者候之腹。右手循鳩尾而拊而下之。至於天樞。左手起自橫骨之際。微推而上之。則臍下任脈之經。豚豚然有物起其指下。按之隱然有氣力焉者乃娠也。凡按腹者。候之肌膚之間。故其手宜輕。否則胎氣逃散。不得見矣。輕而拊下之。而臍下之肌膚礙指焉者乃娠也。凡孕皆在橫骨之際。大抵始身過七十五日。則見其大僅如獨栗子。但又須兼按氣衝乃決之矣。
白話
診察三部脈後仍不能判斷的,就要診察腹部。右手沿著鳩尾向下撫按,到天樞穴為止。左手從橫骨處微微向上推,那麼臍下任脈的經絡會有什麼東西在手指下湧起,按下去隱隱約約有力量的就是懷孕了。凡是按腹診察的,是診察肌膚之間的情況,所以手法應當輕柔,否則胎氣就會逃散,診察不到。輕柔地撫按下去,臍下的肌膚阻礙手指的就是懷孕了。凡是懷孕都在橫骨附近。大概懷孕超過七十五天,胎兒的大小僅如一顆栗子。但又必須兼顧診察氣衝才能確診。
原文
左腹下為血室。右腹下為委食之府。故如血塊腹脹者。率居於左邊。而按之或有數塊累累焉。偶當任脈者。亦切按之。其物凝然膠結。愈深愈固。可以一按而決矣。凡此所云左右分屬之說。雖出於古人。亦躬所實驗。數治產婦。事有良然。故按腹右得者。定為燥屎。左得者。定為瘀血。必無不中者。世當以乳頭紫黑。卜之妊否。然而殊有不然者。嘗見一婦。類孕乳頭黯色。又能出汁。而其實血症者。故不可一例也。
白話
左側腹部下面是血室,右側腹部下面是消化系統。所以如果是血塊引起的腹脹,一般在左邊,按下去可能有好幾個硬塊接連不斷。有時正好在任脈上的,也要用力按它。那種東西凝結得很牢固,越深按越堅硬,可以一按就確定了。凡是這裡所說的左右分屬的說法,雖然出自古人,也是我親身實驗過的,多次治療產科病人,事實確實如此。所以按腹在右邊摸到硬塊的,判定為燥屎;在左邊摸到的,判定為瘀血,必定沒有不準確的。世間有人根據乳頭紫黑來判斷是否懷孕,但這種方法往往不準確。曾經見過一個婦女,症狀像懷孕,乳頭顏色暗淡,還能泌乳,但實際上是血瘀症,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原文
妊娠之形類血塊腹脹者。不可不審別也。假如四五月不見其經者。當問其經嘗多少也。即曰常多者妊娠也。即曰常少者。又當依法按其腹。按後腹形頓小者。是血塊病也。假如六七月不見其經者。當按其腹。當神闕有物應其手。而橫骨之際。任脈之經。其膚圓軟而渾渾然。切之。則動氣應其指者妊娠也。或雖於橫骨際已毋有而按其腹。又弗覺氣力者。然而氣衝之脈甚數。及臍下之膚礙指焉者妊娠也。假如八九月不見其經者。當試令其人仰臥。仍不轉側。而直起座。若能之者。是非妊娠也。
白話
懷孕的形狀類似血塊腹脹的,不可不仔細鑑別。如果是四五個月不見月經的,應當問她平時月經量多少。如果說平時就多的就是懷孕了;如果說平時就少的,又應當依法按其腹部,按後腹形突然變小的,這是血塊病。如果是六七個月不見月經的,應當按其腹部,應當在神闕穴處有東西應手,在橫骨附近,任脈的經絡上,皮膚圓軟而豐滿,按之有動氣應指的,這是懷孕了。有的雖然在橫骨附近已經觸摸不到,但按其腹部,又感覺不到力量,然而氣衝的脈搏很數急,加上臍下皮膚阻礙手指的,也是懷孕。如果是八九個月不見月經的,應當讓那人仰臥,仍不轉側,直接坐起來,如果能做到的,就不是懷孕。
原文
凡婦人之腰形必拗曲而其內宏。蓋是天設受胎之地。故與男子之腰形峭直。內無容受者不同。
白話
凡是婦女的腰形必定是彎曲而內部寬廣的,這大概是天生適宜受孕的緣故。所以與男子的腰形峭直、內部沒有容納空間的不同。
原文
古來論胎孕之狀。皆以為。妊娠十月子頭向上。及將生則轉身而下。頃余又閱紅夷所傳內景圖。亦畫胎孕之形。一同其說。乃知傳廖誣真。非特漢土也。夫彌月之胎。其大幾何。宮中之中。其寬幾何。信使迴轉。理當破裂。豈非大謬惑者與。今唯據實。如法按之。當自知彼非是。大抵五月之後。腹中胎大如瓜。必背面而倒首。其頂當橫骨上際而居焉。其胞衣則蓋於胎之尻上。而當母鳩尾之下。至臨月按之。可得別其體貌而盡矣。古人又謂其縮手足而居者。亦非是也。自其背而探之。其左右足膝。皆張而旁出。則應是其面作箕股或結趺也。如其手膊。則並展其臂而常自依脅旁。則未嘗縮手足也。故生子頭上耳後橫斷紋。乃橫骨當齧之痕也。
白話
自古以來論述胎孕的情況,都認為懷孕十月時胎兒頭向上,等到快要出生時才轉身向下。最近我又看了外國傳入的內景圖,上面也畫著胎孕的形狀,和這種說法完全一致。這才知道這種謬傳流傳很廣,不只是中國。足月胎兒的大小能有多少讓子宮裡有多寬綽,如果真的能迴轉,理應破裂,難道不是大錯特錯嗎?現在只有根據實際情況,按正確的方法診察,自然會知道那種說法是錯誤的。大概五個月之後,腹中胎兒大如瓜,必然是背對著而頭向下倒立,胎頭正當橫骨的上緣。胎盤胞衣則覆蓋在胎兒的臀部上,正對著母親鳩尾的下方。到了臨產時按之,可以辨別胎兒的體態面貌而完全清楚了。古人又說胎兒縮著手足而住的,也是不對的。從胎兒的背部探查,左右的足膝都是張開向旁邊伸出,這樣說來胎兒的姿勢應該是兩腿分開像簸箕或雙足交結跌坐。而胎兒的手臂,則伸開手臂常常自然依靠在兩脅旁邊,並不是縮著手足的。所以出生的嬰兒頭上耳後的橫斷紋,就是被橫骨磨損的痕跡。
原文
如逆生者。其孕本亦背面而上首。胞衣蓋乎兒膏肓之上。故其生遂自足踵而出也。蓋古時未知其胚胎之初所已倒錯也。而以臨產遽變者。妄論耳。
白話
至於逆生的,胎兒懷孕時本來就是背對著而頭在上,胎盤胞衣覆蓋在嬰兒的背後,所以出生時就從腳跟先出來了。大概古人不知道胎兒在胚胎初期就已經倒置錯誤了,而以為是臨產時突然改變的,這是胡亂推測罷了。
原文
凡妊娠之形。尖上者必逆產。尖下者必順產。凡所謂順逆者。並皆以世所常有者謂之順。反此者謂之逆也。下皆仿此。
白話
凡是懷孕的形狀,胎頭向上的必然逆產,胎頭向下的必然順產。凡是所謂順產逆產的,都是以世上所常見的為順產,與此相反的就是逆產。下面都照此推斷。
原文
凡孿胎一側於左。而倒首向下。一側於右。而豎頭向上。其生也。左先右後。故後者必逆生。其胞衣各一。是為孿胎正法。其奇者。或駢首向下。共一胞。或雙皆上首。共一胞。胞皆大如盤。是為孿孕奇法。獨其雙逆胎者難達。而死。而罕生者。凡任脈窪成一道者。孿胎之候。
白話
凡是雙胞胎,一個在左側而頭向下倒立,一個在右側而頭向上豎立。生產時,左邊的先出生右邊的後出生,所以後出生的必然逆生。她們的胞衣各一個,這是雙胞胎的正法。其中特殊的,有的兩個頭都向下,共用一個胞衣;有的兩個都頭向上,共用一個胞衣,胞衣大如盤子,這是雙胞胎的奇法。只有兩個都是逆胎的難以到達而死,很少能出生的。凡是任脈凹陷成一道溝的,是雙胞胎的徵候。
原文
孿生或男女同孕。或純男。或純女。余所識家。每歲孕而孿生。又必一男一女。凡五產皆然。又嘗見一婦坐草。視其所下。乃流產之胎。如孕未足七月者。而舉體尚冒膜未脫。後三日還產滿月之胎。而其子今尚無恙。蓋天下無所不有矣。
白話
雙胞胎有的是一男一女同孕,有的是全是男孩,有的是全是女孩。我所認識的人家,每年懷孕都是雙胞胎,又必然是一男一女,共五胎都是這樣。又曾經見過一個產婦分娩,看她生下來的,是流產的胎兒,好像懷孕不足七個月,整個身體還覆蓋著膜沒有脫落。三天後又產下一個足月的胎兒,那孩子現在還平安無恙。可見天下真是無奇不有啊。
原文
凡妊娠百二十日。而四肢之形具。未滿者但有胞而形圓。譬如獨栗子。而白膜包之甚厚。蓋嘗遇傷產婦墮是物者三。視之其內但有五采。蓋三剖皆同云。由是觀之。謂人非五行之秀氣者。吾不信矣。
白話
凡是懷孕一百二十天,四肢的形狀就具備了。不滿這個時間的只有胞衣而形狀圓潤,比如一顆栗子,用很厚的白膜包裹。我曾經遇到三個流產的產婦,排出這樣的東西,看它們的內部只有五彩,三次所見都是一樣的。由此看來,說人不是秉承五行秀氣形成的,我是不相信的。
原文
有品胎者。余嘗見之者二人而已。故其法未詳。但其大略。猶如孿胎之法。而其所生之兒。率不可育已。
白話
有畸胎的情況,我僅見過兩例而已。所以辨別的方法不夠詳盡。但大略的方法類似雙胞胎的診法,而這樣出生的孩子,大都不能存活。
原文
或問男女之辨。余答曰。不知也。問左男右女之說。曰。非是也。凡孕皆當任而居中。為物所壓則左右側。其右者。兒之頭居焉。左者兒之下身居焉。
白話
有人問如何辨別男女。我回答說不知道。又問左男右女的說法,我說不對。凡是懷孕都應當居於正中,被什麼東西壓迫了就會偏向左右。偏右的,胎兒的頭就處在那邊;偏左的,胎兒的下半身就處在那邊。
原文
妊娠禁伸腳而寢者。其意蓋恐其臥肆體。則產致橫難也。然檢漢人古醫籍。並亡是說。而雖本邦古名醫。亦未聞有此議。則知此言。徒出近時兒女之臆見者。而偶然傳承。遂成是陋習者耳。不然其言之害事理者。亦莫甚焉。何者凡孕胎必當任而居中。而今屈腳而寢。則肚體必曲撓內縮。此為其胎難居中矣。且如本邦中人。又加之以鎮帶束其上。是制其上而戾其下也。胎欲不欹斜。豈可得乎哉。故今孕婦之動致橫產者。率皆夫二者之貽禍。識者不可不力救辨正也。
白話
懷孕時禁忌伸腳睡覺,其用意大概是怕睡覺時身體放肆,生產時會導致橫位難產。然而查考漢族古人的醫書,並沒有這種說法,就是本國古代的名醫,也沒有聽說過有這樣的議論。可知這種說法只是出自近世之人的主觀臆見,偶然流傳下來,就成了不良習俗罷了。不然的話,這種說法違背事理,也是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為什麼呢?凡是懷孕胎兒應當居於正中,而現在屈著腳睡覺,身體必然彎曲內縮,這就使胎兒難以居中了。況且本國的婦女,又用束帶綁住上身,這是束縛上面而違反下面,胎兒想要不歪斜,怎麼可能呢?所以現在孕婦動輒導致橫位難產的,大概都是這兩種做法造成的遺害。有識之人不可不努力救正辯駁。
原文
妊娠禁食川鱗。亦是近來始有此陋習。竊繹其意。蓋惡流產而忌之也。夫傷產自由母氣不足與物傷其胎而有之。豈川鱗之所能為乎。蓋余壯及今年。六十有七歲。其間日治妊娠遇有此輩。必強食之。力為一世除之謬惑。而未嘗遇所害也。大抵一切禁忌。未嘗非庸惑之流也。
白話
懷孕禁忌吃鯉魚,也是近來才有的不良習俗。我推測其中的用意,大概是害怕流產而忌諱罷了。造成流產的原因是由於母氣不足或外物損傷胎兒造成的,鯉魚怎麼會有這樣的作用呢?我從壯年一直到今年六十七歲,這期間每天都治療妊娠疾病,遇到有這種禁忌的,必定強迫她吃鯉魚,致力於為世人去除這種謬誤迷惑,從來沒有遇到過有什麼危害。大概所有的一切禁忌,都是糊塗迷惑之輩造成的。
原文
凡產前多房。必產後病蓐勞。是為妊娠之大戒矣。
白話
凡是生產前過多行房,必定會在產後得月子病。這是懷孕期間的大禁忌。
原文
凡妊娠當忌屢浴。則腠理開而風冷襲焉。凡妊娠之受冷者浴也。其他無所受邪。胎氣實於中也。
白話
凡是懷孕應當禁忌多次洗澡,因為洗澡會使腠理張開而遭受風冷侵襲。凡是孕婦受到風寒都是因為洗澡。其他沒有什麼外邪,胎氣充實於體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