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李時珍曰:女子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絕,此其常也。有女年十二十三而生子,如褚記室所載,平江蘇達卿之女,年十二受孕。有婦人年五十六十而生子,如遼史所載,亟普妻,年六十生二男一女。此又異常之尤者也。白話提出修訂李時珍說:女子十四歲時天癸來臨,四十九歲時天癸斷絕,這是常規。但有女子十二三歲就生孩子,例如褚記室所記載,平江蘇達卿的女兒,十二歲就懷孕。也有婦女五六十歲生孩子,例如《遼史》所記載,亟普的妻子,六十歲生了兩個男孩一個女孩。這又是異常中特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