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妊娠至九月,聲音細啞者,謂之子喑。蓋足少陰之脈系舌本,因胎形長大,阻遏其脈,不能上至於喉,故發言不亮,非絕然無聲也。不必治療,俟十月子生,其絡復通,則能言矣。岐伯有言曰:「無治也,當十月復」。白話提出修訂懷孕到九個月時,聲音變得細弱嘶啞的,稱為子喑。這是因為足少陰經脈連接舌根,由於胎兒形體長大,阻遏了這條經脈,使它不能上通到喉嚨,所以說話聲音不響亮,並不是完全無聲。不必治療,等到十個月孩子出生,經絡重新通暢,就能說話了。岐伯曾說:「不用治療,等到十月就會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