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妊婦素有癥瘕,或新有病當攻者,俗云:有娠不可攻削。此臆說也。《經》曰:婦人重身,毒之何如?有故無殞亦無殞也。言藥雖峻利,有病則病受之,不能傷及胎氣,故重示「亦無殞也」之句。但宜衰其大半而上,毋過孟浪。又何必據有娠不可攻之說也耶。
白話
凡是孕婦平素就有癥瘕,或者新近有病需要攻治的,世俗說:懷孕不能攻削。這是臆測的說法。《經》上說:婦人懷孕,用毒藥攻治會怎麼樣?因為有病所以不會損傷胎兒,也不會損傷母體。意思是說藥物雖然峻利,但有病則病承受藥力,不能傷及胎氣,所以重複強調「亦無殞也」這句話。但只應攻去大半而停止,不要過於孟浪。又何必拘泥於懷孕不可攻的說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