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科冰鑑

卷四

男女完實 三

卷四1
原文
男子十六而精通,必待三十而娶;女子十四而經至,必俟二十而嫁。所以然者,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其子必堅壯長壽也。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則陰氣早瀉,未完而傷,未實而動,所以雖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其子必脆弱不壽矣。為人父母者,不可以不知此。
白話
男子十六歲時精氣通達,但必須等到三十歲才娶妻;女子十四歲時月經來潮,但必須等到二十歲才出嫁。之所以如此,都是為了要使陰陽氣血完整充實,然後交合才能懷孕,懷孕後能養育,養育出的孩子必定堅強壯碩且長壽。現在未成年的女子,天癸剛至,就已親近男色,那麼陰氣過早耗泄,身體尚未發育完全就受到損傷,尚未充實就妄動,所以雖然交合卻不能懷孕,懷孕了也難以養育,即使養育出來的孩子也必定體質脆弱而不長壽。為人父母者,不可以不知道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