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婦人有骨蒸夜熱,遍體火焦,口乾舌燥,咳嗽吐沫,難於生子者,人以為陰虛火動也,誰知是骨髓內熱乎。夫寒陰之地,固不生物;而乾旱之田,豈能長養?然而骨髓與胞胎何相關切,而骨髓之熱,即能使人不嗣,此前賢所未言者也。山一旦創言之,不幾為世欲所駭乎?而要知不必駭也,此中實有至理焉。
婦女有骨蒸夜熱、全身如火燒、口乾舌燥、咳嗽吐痰、難以懷孕的,人們認為是陰虛火動,誰知道是骨髓內熱呢。寒冷陰暗的地方,固然不生長萬物;而乾旱的田地,又怎能養育作物?然而骨髓與胞胎有什麼相關呢?骨髓的熱,就能使人不孕,這是前代賢人沒有說過的。我(傅山)一旦首次提出這個觀點,豈不是要被世俗之人驚駭嗎?但要知道不必驚駭,這裡面實在有深刻的道理。
原文
蓋胞胎為五臟外之一臟耳,以其不陰不陽,所以不列於五臟之中。所謂不陰不陽者,以胞胎上繫於心包,下繫於命門。繫心包者通於心,心者陽也;繫命門者通於腎,腎者陰也。是陰之中有陽,陽之中有陰,所以通於變化,或生男,或生女,俱從此出。然必陰陽協和,不偏不枯,始能變化生人,否則否矣。
胞胎是五臟之外的一個臟器,因為它不陰不陽,所以不列入五臟之中。所謂不陰不陽,是因為胞胎向上連繫於心包,向下連繫於命門。連繫心包就通於心,心屬陽;連繫命門就通於腎,腎屬陰。這是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所以能夠通於變化,或生男,或生女,都從這裡產生。然而必須陰陽協調,不偏不枯,才能變化生出人來,否則就不行了。
原文
況胞胎既通於腎,而骨髓亦腎之所化也。骨髓熱,由於腎之熱,腎熱而胞胎亦不能不熱。且胞胎非骨髓之養,則嬰兒無以生骨,骨髓過熱則骨中空虛,惟存火熱之氣,又何能成胎?治法必須清骨中之熱。然骨熱由於水虧,必補骨之陰,則骨熱除,珠露有滴濡之喜矣。壯水之主,以制陽光,此之謂也。
況且胞胎既然與腎相通,而骨髓也是腎所化生的。骨髓熱,是由於腎熱,腎熱而胞胎也不能不熱。而且胞胎沒有骨髓的滋養,嬰兒就無法生長骨骼,骨髓過熱則骨中空虛,只有火熱之氣,又怎能成胎?治療方法必須清骨中的熱。然而骨熱是由於水虧,必須補骨的陰,這樣骨熱除去,就像甘露滴潤一樣喜人。壯水之主,以制陽光,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原文
地骨皮(一兩,酒洗),麥冬(五錢,去心),丹皮(五錢),元參(五錢,酒洗),五味子(五分,炒,研),沙參(五錢),白朮(三錢,土炒),石斛(二錢)
地骨皮(一兩,酒洗),麥冬(五錢,去心),丹皮(五錢),元參(五錢,酒洗),五味子(五分,炒,研),沙參(五錢),白朮(三錢,土炒),石斛(二錢)
原文
水煎,連服三十劑而骨熱解,再服六十劑自受孕。此方之妙,補腎中之精,涼骨中之熱,不清胞胎,而胞胎自無太熱之患。然陰虛內熱之人,原易受妊,今因骨髓過熱,所以受精而變燥,以至難於育子。本非胞胎之不能受精,所以稍補其腎,殺其火之有餘,而益其水之不足,便易種子其。
用水煎服,連續服用三十劑骨熱就會解除,再服六十劑自然就能懷孕。這個方劑的妙處在於補腎中的精,涼骨中的熱,不清胞胎,而胞胎自然沒有太熱的擔憂。然而陰虛內熱的人,本來容易受孕,現在因為骨髓過熱,所以受精後變為乾燥,以至於難以生育。本來不是胞胎不能受精,所以稍微補腎,消除過多的火,而補益不足的水,就容易受孕了。
原文
治骨髓熱,所以不用熟地。方極善,用者萬勿加減。凡峻藥,病去七分即止,不必拘泥三十劑、六十劑之數。
治療骨髓熱,所以不用熟地黃。這個方劑非常好,使用者千萬不要加減。凡是峻猛的藥物,病去七分就停止,不必拘泥於三十劑、六十劑的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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