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方論

卷四

表實六合湯

卷四/經產之劑2
原文
四物湯四兩(每味一兩) 麻黃 細辛五錢胎前有病,若至危急,方顧母而不顧子,否則雖有外邪,必不可損傷胎氣。
白話
四物湯四兩(每味一兩)、麻黃、細辛五錢。懷孕期間生病,如果到了危急的地步,才需優先考慮母親而不顧胎兒;否則即使有外感病邪,也絕對不可以損傷胎氣。
原文
如此症,表實無汗,雖從太陽發表例,而必用四物,乃正法也。
白話
像這種表實無汗的病症,雖然依照太陽病的發汗原則來治療,但必須使用四物湯,這才是正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