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方論

卷四

導赤散

卷四/瀉火之劑1
原文
生地 木通 甘草梢 淡竹葉等分煎。心經之火,每移於小腸,表裡相傳也。故治小腸之火,必兼清心,此為定法。
白話
生地、木通、甘草梢、淡竹葉等分煎煮。心經的火,常常轉移到小腸,這是表裡相傳的關係。所以治療小腸的火,必須同時清心,這是固定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