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丹溪曰:“因火動胎,逆上作喘急者,用條芩、香附為末,水調服。”
丹溪說:“因為火氣擾動胎氣,導致氣逆上衝而產生喘急的,用條芩、香附研磨成粉末,用水調和服用。”
原文
(箋疏)此節以胎前言之喘是氣逆而上奔尋常治法皆宜開泄抑降然在有娠則重墜之藥皆有墮胎之慮不可不防故丹溪止以條芩香附治胎火則反是以思如有寒飲泛溢之喘逆自常舉一反三不能僅以黃芩為定喘之主藥亦自可悟但喘逆甚者開肺肅降亦不必忌正以有病則病當之適可而止未必開泄皆致墮胎觀上文堯封用青鉛一條胎元乍結之時尚不為害其故可思但不可大劑金石只止鎮壓耳
(箋疏)這一節是針對懷孕期間的喘證來討論。喘是氣逆向上奔騰,一般的治療方法都應該開通疏泄、抑制降氣。但在懷孕期間,質地重墜的藥物都有墮胎的顧慮,不能不防範。所以丹溪只用條芩、香附來治療胎火,反過來思考,如果有寒飲泛濫導致的喘逆,自然應該舉一反三,不能僅僅把黃芩當作定喘的主要藥物,這一點也可以領悟。但喘逆嚴重的,開通肺氣、肅降氣機也不必忌諱,正是因為有病,藥物就作用在病上,適可而止,未必開泄都會導致墮胎。看上文堯封使用青鉛那一條,胎兒剛剛形成的時候尚且沒有造成危害,其中的道理可以思考,只是不能大劑量使用金石類藥物,僅僅用來鎮壓而已。
原文
呂滄洲曰:有婦胎死腹中,病喘不得臥,醫以風藥治肺。
呂滄洲說:有一個婦人胎兒死在腹中,患了喘病不能躺下,醫生用治療風邪的藥物來治肺。
原文
診其脈,氣口盛,人迎一倍,左關絃動而疾,兩尺俱短而離經。
診斷她的脈象,氣口脈比人迎脈大一倍,左手關脈弦動而急促,兩手的尺脈都短促而脫離常規。
原文
因曰:“病蓋得之毒藥動血,以致胎死不下,奔迫而上衝,非外感也。”人劑芎歸湯加催生藥服之,下死胎。
於是說:“這個病大概是因為用了有毒的藥物擾動了氣血,導致胎兒死亡而不能產下,氣血奔迫向上衝逆,不是外感病。”開了一劑芎歸湯加上催生的藥物給她服用,排出了死胎。
原文
其夫曰:“病妾有懷,室人見嫉,效藥去之,眾所不知也。”
她的丈夫說:“生病的妾室懷有身孕,正室妻子嫉妒她,用藥想打掉胎兒,這是眾人所不知道的。”
原文
(箋疏)此胎死而氣迫土沖非下死胎必不可救然亦有子懸重症母命危在旦夕苟再顧護胎元勢且母子莫保則急用大劑鎮逆不遑保胎亦是兩害相權處其輕者而已下文子懸條有旋覆代赭湯胎墮得生一節正合此旨頤十年前荊人兩度子腫寒水土溢喘急危極皆投真式湯合旋覆代赭俱胎墮而後即安實迫於事勢之無可奈何如其為他人處方似不常為此背城借一之計即使幸而得安容或有以胎墮為口實者設或元氣不支俱傷兩敗則悠悠之口更當如何然為醫家事實上思之但求吾心之所安以敗聽之天命則當危急存亡之秋亦不妨用此法蓋舍此必無可以兩全之策無寧放膽圖之尚有一線生機惟必以此中理由先為病家說明聽其自主可耳
(箋疏)這是胎兒死亡而氣機逼迫向上衝逆,不排出死胎一定無法救治。但也有子懸的重症,母親的性命危在旦夕,如果再去顧護胎兒,勢必母子都保不住,那麼趕快使用大劑量鎮逆的藥物,來不及保胎,也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做法罷了。下文子懸條目中有旋覆代赭湯導致胎兒墮落而母親得以存活的一段,正好符合這個宗旨。我十年前,內人兩次患子腫、寒水泛溢、喘急危重到極點,都使用了真武湯合旋覆代赭湯,都是胎兒墮落之後才安定下來,實在是迫於情勢無可奈何。如果替別人處方,似乎不應該常用這種背水一戰的方法。即使僥倖得以平安,或許也會有人以胎兒墮落作為藉口;假設元氣不支,母子俱傷兩敗,那麼眾人的議論又會如何?然而從醫家的事實上來思考,只求自己內心安穩,把成敗交給天命,那麼在危急存亡的關頭,也不妨使用這個方法。因為捨此之外,一定沒有可以兩全的辦法,不如放膽一試,還有一線生機。只是必須先把這裡面的理由向病家說明清楚,聽從他們自己做決定就可以了。
原文
沈堯封曰:“外感作喘,仍照男子治,故不錄。他病仿此。
沈堯封說:“外感引起的喘證,仍然按照治療男子的方法來治療,所以這裡不記錄。其他疾病也仿照這個原則。”
王海藏在《醫壘元戎》中說:“懷孕期間的疾病,總是要經常順氣。”
原文
若外感四氣,內傷七情,以成他病,治法與男子同,當於各證類中求之。惟動胎之藥,切不可犯。”
如果是外感四時邪氣,內傷七種情緒,因而形成其他疾病,治療方法與男子相同,應當在各種證候分類中尋找。只有擾動胎氣的藥物,千萬不能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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