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註婦人良方

卷十

論胎教第四

卷十3
原文
(馬益卿先生)
白話
(馬益卿先生)
原文
論曰:胎教產圖之書,不可謂之迂而不加信,然亦不可押犯之。方今俚俗之家,與不正之屬,將息避忌,略不如儀。或藥毒不消。或產於風露,無產厄而子母均安者,亦幸有之。若保胎之法,須多方豫養,方無後患。如鄰家有所興修,亦或犯其胎氣,令兒破形殞命。如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打擊者色青黯,繫縛者相拘攣。
白話
論說:胎教和產圖這類書籍,不能說它們迂腐而不加相信,但也不可過於拘泥觸犯。如今一般平民百姓的家庭,以及不正當的人家,對於將養休息的避忌,幾乎都不符合規矩。有的因藥物毒素未消,有的在風露中生產,沒有生產的災厄而母子都平安的,也偶爾有這樣的情況。然而保胎的方法,必須多方預先調養,才沒有後患。例如鄰居家有動土興修,也可能觸犯胎氣,導致胎兒形體破損而喪命。像被刀所犯的,形體必定受傷;被泥土所犯的,孔竅必定堵塞;遭受打擊的,膚色青黑暗沉;被繩索捆綁的,肢體出現拘攣。
原文
如此等驗,有如指掌,不可不慎也。
白話
像這類的徵驗,清楚得像看手掌一樣,不能不謹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