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夫妊娠胎不長者,因有宿疾,或因失調,以致臟腑衰損,氣血虛弱,而胎不長也。當治其疾疚,益其氣血,則胎自長矣。白話提出修訂妊娠期間胎兒不生長的原因,是由於存在舊病,或者因為調理不當,導致臟腑功能衰退受損,氣血虛弱,因而胎兒不生長。應當治療其疾病,補益其氣血,那麼胎兒自然就會生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