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註婦人良方

卷十五

妊娠不語論第十一

卷十五/妊娠不語論第十一3
原文
孕婦不語,不須服藥,臨產月但服保生丸、四物湯,產下便語。黃帝問曰:人有重身,九月而喑,何也?
白話
孕婦不說話,不需要服藥,到了臨產月份只要服用保生丸、四物湯,生產後就會說話。黃帝問道:婦女懷孕,到了九個月時聲音啞了,這是為什麼?
原文
岐伯對曰:胞絡繫於腎,腎脈貫系舌本,故不能言。十月分娩後,自為之言也。
白話
岐伯回答說:胞宮的絡脈連繫於腎,腎經的脈絡貫穿連繫到舌根,所以不能說話。等到十個月分娩之後,自然就會說話了。
原文
愚按:前症果《內經》窮理之言,人有患此,當調攝以需之,不必驚畏,而泛用藥也。
白話
我按:前面所說的症狀,確實是《內經》窮究事理的話,人如果患上這種病,應當調養攝生來等待它,不必驚慌畏懼,而胡亂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