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珍濟陰

《達生編》下卷

格言

《達生編》下卷11
原文
大全方曰:妇人怀孕有七八个月生者,有一年二年至四年而后生者,不可不知。
白話
《大全方》說:婦女懷孕有七八個月就生產的,有一年、二年甚至四年後才生產的,不可不知道。
原文
楊子建十產論,可謂詳悉之極。予之所論多本於此。但惜稍冗,勿卒視之,安能得其要乎。謹錄傷胎一篇,亦足以盡之矣。
白話
楊子建的《十產論》,可說是非常詳盡周全。我所論述的大多以此為根據。只是可惜稍嫌冗長,如果匆忙看過,怎麼能掌握其中的要點呢。謹且收錄「傷胎」一篇,也足以涵蓋相關內容了。
原文
今有未產一月以前,忽然臍腹疼痛有如欲產,仍卻有事,是名試月,非正產也。
白話
現在有在預產期前一個月以內,忽然臍腹疼痛好像要生產,卻又沒事的情況,這叫「試月」,不是正式生產。
原文
但未有正產之候,切不可令人抱腰,產母亦不可妄亂用力。
白話
但是還沒有出現正式生產的徵兆時,千萬不可讓人抱著產婦的腰,產婦也不可胡亂用力。
原文
蓋兒身未順,穩婆無知,即教產母虛亂用力,兒身才方轉動,卻被用力一送,使兒錯路,或橫或倒,不能正生,皆緣誤聽穩婆之言,產母用力未當之所致。
白話
因為胎兒的身體還沒有轉正,如果接生婆缺乏知識,就教產婦胡亂用力,胎兒的身體才剛轉動,卻被用力一推,使胎兒走錯方向,有的橫著有的倒著,不能正常出生,都是因為誤信接生婆的話、產婦用力不當所造成的。
原文
凡產母用力,須待兒子順身臨逼產戶,方始用力一逼,令兒下生,此方是產母用力之當也。
白話
凡是產婦用力,必須等到胎兒身體轉正、逼近產道時,才用力一逼,讓胎兒產下,這才是產婦用力的正確方法。
原文
若未有正產之時,用力太早,並妄服藥餌,令兒下生,譬如揠苗助長,無益而有害矣。此名傷產。
白話
如果還沒有正式生產的時候,就太早用力,並胡亂服用藥物,讓胎兒生下來,就像拔苗助長一樣,沒有好處反而有害。這叫做「傷產」。
原文
薛院使云:欲產之時,覺腹內轉動,即當正身仰睡,待兒轉身向下,時時作痛,試捏產母手中指節跳動,脈已離經,方與臨盆即產矣。
白話
薛院使說:快要生產的時候,感覺到腹內胎兒轉動,就應當端正身體仰躺睡覺,等到胎兒轉身向下,持續感到疼痛時,可以試著按捏產婦手中的指節,若有跳動,代表胎脈已經脫離常經,這時再準備分娩就會馬上生產了。
原文
大旨云:大凡生產,自有時候,未見時候,切不可強服催生藥,切不用早坐草,及令穩婆亂動手。
白話
總的意思說:凡是生產,自然有它的時候,還沒有的時候,千萬不可勉強服用催生藥,切不可過早坐草分娩,也不可讓接生婆胡亂動手。
原文
朱丹溪先生云:催生只用佛手散,最穩當又效捷。
白話
朱丹溪先生說:催生只用佛手散,最穩當而且效果迅速。
原文
又云:產後以去瘀補新血為主,縱有他症,以末治之。
白話
又說:產後以去除瘀血、補充新血為主,就算有其他症狀,也當作末節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