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氏濟陰萬金書

卷一

十二月隨經養胎

卷一2
原文
十二月經脈手少陰為主,手太陽小腸無為而守,此二經不養胎。妊娠一月,(足)厥陰脈養之,二月足少陽脈養之,此二經屬木,旺於春,主生,故先養胎;三月手厥陰心胞,四月手少陽三焦,屬火,旺於夏,主長;五月足太陰脾,六月足陽明胃,旺於長夏,主收;七月手太陰肺,八月手陽明大腸,屬金,旺於秋,主收;九月足少陰腎,十月足太陽膀胱,屬水,旺於冬,主藏。凡值月養胎,不可針灸其經。
白話
十二月經脈以手少陰心經為主,手太陽小腸經無為而守,這兩條經脈不養胎。妊娠第一個月,足厥陰肝經養胎;第二個月,足少陽膽經養胎,這兩條經屬木,在春季當旺,主生長,所以先養胎;第三個月,手厥陰心包經;第四個月,手少陽三焦經,屬火,在夏季當旺,主長養;第五個月,足太陰脾經;第六個月,足陽明胃經,在長夏當旺,主收;第七個月,手太陰肺經;第八個月,手陽明大腸經,屬金,在秋季當旺,主收;第九個月,足少陰腎經;第十個月,足太陽膀胱經,屬水,在冬季當旺,主藏。凡是遇到相應月份養胎,不可針灸該經脈。
原文
天以正月為厥陰,人以始胎為厥陰,人身一小天地也,諸經各養胎三十日,惟少陰心、手太陽小腸,平時上為乳,下為經水,故不得遽養胎也。
白話
天以正月為厥陰,人以開始受胎為厥陰,人體是一個小天地,各經脈各自養胎三十天,只有手少陰心經、手太陽小腸經,平時在上化為乳汁,在下化為月經,所以不能立即養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