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婦人有生產六七日,胎衣已破,而子不見下,人以為難產之故也,
婦人生產已經六七天,胎膜已破,但胎兒還沒有下來,人們認為這是難產的緣故。
原文
誰知是子已死於腹中乎,夫兒死於兒門之邊易辨,而死於腹中難識,
誰知道其實是胎兒已經死在腹中了呢?胎兒死在產道口附近容易辨別,但死在腹中則難以識別。
原文
蓋兒已到產門之邊未死者,頭必能伸能縮,已死者必然不動,即以手推之,
因為胎兒已經到達產道口但尚未死亡的話,頭部必定能伸能縮;已經死亡的則必然不動,即使用手推它,
原文
亦必不動如故,若係未死,用手少拔其兒之髮,兒必退入,故曰易辨,
也必定像原來一樣不動。如果是未死的,用手稍微拔一下胎兒的頭髮,胎兒必定會退入,所以說容易辨別。
原文
若兒死在腹中,何從而知之,然實有可辨而知之者,凡子死腹中,而母可救者,
如果胎兒死在腹中,從哪裡知道呢?然而確實有可以辨別而知的方法。凡是胎兒死在腹中而母親可以救活的,
原文
產母之面,必無煤黑之氣,是子死而母無死氣也,子死腹中,而母難救,
產婦的臉上必定沒有煤炭般的黑氣,這是胎兒死了但母親沒有死氣。如果胎兒死在腹中而母親難以救治,
原文
產母之面必有煙燻之氣,是子死而母亦無生機也,以此辨死生,斷斷不爽也,
產婦的臉上必定有煙熏般的氣色,這是胎兒死了而母親也無生機了。用這個方法辨別生死,絕對不會有差錯。
原文
既知兒死腹中,不能用藥以降之,危道也,若用霸道以洩之,亦危道也,
既然知道胎兒死在腹中,不能用藥物來打下它,這是危險的方法。如果用峻猛的藥物來瀉下它,也是危險的方法。
原文
蓋生產至六七日,其母之氣必甚困乏,烏能勝霸道之治,如用霸道以強逐其死子,
因為生產到六七天,產婦的氣力必定非常疲乏,怎能承受峻猛藥物的治療?如果用峻猛藥物來強行驅逐死胎,
原文
恐死子下而母亦立亡矣,必須仍補其母,使母之氣血旺,而死子自下也,
恐怕死胎下來而母親也立刻死亡了。必須仍然補益母親,使母親的氣血旺盛,那麼死胎自然會下來。
原文
下死胎,不用厚朴妙,曾有產婦面黑舌青,用補氣養血活血之藥,
下方死胎,不使用厚朴是好的。曾經有產婦面色黑、舌頭青,用補氣養血活血的藥物,
原文
人參(一兩),當歸(二兩酒洗),川牛膝(五錢),鬼臼(三錢研水飛),
人參(一兩)、當歸(二兩,酒洗)、川牛膝(五錢)、鬼臼(三錢,研磨水飛),
原文
水煎,服一劑,死子下,而母生矣,凡兒之降生,必先轉其頭,
用水煎煮,服用一劑,死胎下來,而母親就活了。凡是胎兒降生,必定先轉動頭部,
原文
原因其母氣血之虛,以致兒不能轉頭以向下,世人用催生之藥,以耗兒之氣血,
原因在於母親氣血虛弱,導致胎兒不能轉頭向下。世人用催生的藥物,來消耗胎兒的氣血,
原文
則兒之氣不能通達,反致閉悶而死於腹中,此實庸醫殺之也,所以難產之疾,
那麼胎兒的氣血不能通達,反而導致閉塞悶鬱而死在腹中,這實在是庸醫殺死了他。所以難產這種疾病,
原文
斷斷不可用催生之藥,只宜補氣補血以壯其母,而全活嬰兒之命,正無窮也,
絕對不可使用催生的藥物,只適合補氣補血來強壯母親,從而保全嬰兒的性命,這樣的好處是無窮的。
原文
此方救兒死之母,仍大補氣血,所以救其本也,誰知救本即所以催生哉。
這個方劑救治胎兒已死的母親,仍然大補氣血,這是救治其根本。誰知道救治根本就是催生的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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