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婦人有懷妊之後,未至成形,或已成形,其胎必墮,人皆曰氣血衰微,
婦女懷孕之後,胎兒尚未成形,或者已經成形,卻必定流產,人們都說是氣血衰弱,
原文
不能固胎也,誰知是性急怒多,肝火大動而不靜乎,夫肝本藏血,肝怒則不藏,
不能固攝胎兒,誰知道其實是性情急躁、容易發怒,肝火大動而不能平靜呢?肝臟本來藏血,肝氣發怒就不能藏血,
原文
不藏則血難固,蓋肝雖屬木,而木中實寄龍雷之火,所謂相火是也,相火宜靜,
不藏血則血液難以固攝,因為肝臟雖然屬木,而木中其實寄寓著龍雷之火,這就是所謂的相火。相火應當安靜,
原文
而不宜動,靜則安,動則熾,況木中之火,又易動而難靜者也,人生在世,
而不宜動盪,安靜則安寧,動盪則熾盛,何況木中的火,又是容易動而難以安靜的。人生在世,
原文
無日非動靜之時,即無日非動火之時,尤加大怒,則火益動矣,火動而不可止遏,
無日不是動靜的時候,也就是無日不是動火的時候,尤其加上大怒,則火更加動盪了。火動而不可遏止,
原文
則火勢飛揚,不能生氣化胎,而反食氣傷精矣,精傷則胎無所養,勢必不墜而不已,
則火勢飛揚,不能生發元氣、化育胎兒,反而耗氣傷精。精氣受傷則胎兒無所滋養,勢必墜落而不停止,
原文
經所謂少火生氣,壯火食氣,正此義也,治法宜平其肝中之火,利其腰臍之氣,
經書所說的「少火生氣,壯火食氣」,正是這個道理。治療方法應當平息肝中的火,通利腰臍之氣,
原文
使氣生夫血而血清其火,則庶幾矣,方用利氣洩火湯。
使氣能生血,且血能清其火,則差不多可以了。方劑用利氣洩火湯。
原文
性急怒多,而不用舒肝藥者,以其有胎娠故也,經云,胎病則母病,
性情急躁、容易發怒,卻不用疏肝藥物的原因,是因為有胎孕的緣故。經書說:胎兒有病則母親有病,
原文
胎安則母病自愈,所以妊娠一門,總以補氣養血安胎為主,則萬病自除矣。
胎兒安穩則母親的病自然痊癒。所以妊娠這一門,總以補氣養血安胎為主,則各種疾病自然消除。
原文
人參(三錢),白朮(一兩土炒),甘草(一錢),熟地(五錢九蒸),
人參(三錢),白朮(一兩,土炒),甘草(一錢),熟地黃(五錢,九蒸),
原文
當歸(三錢酒洗),白芍(五錢酒炒),芡實(三錢炒),黃芩(二錢酒炒)。
當歸(三錢,酒洗),白芍(五錢,酒炒),芡實(三錢,炒),黃芩(二錢,酒炒)。
原文
水煎,服六十劑而胎不墜矣,此方名雖利氣,而實補氣也,
用水煎服,服用六十劑則胎兒不會墜落。此方名為利氣,而實際上是補氣,
原文
然補氣而不加以洩火之品,則氣旺而火不能平,必反害其氣也,
然而補氣卻不加入洩火的藥物,則氣旺盛而火不能平息,必然反過來損害其氣,
原文
故加黃芩於補氣之中以洩火,又有熟地歸芍以滋肝,而壯水之主,
所以加入黃芩於補氣藥中以洩火,又有熟地黃、當歸、白芍以滋養肝臟,而壯水之主,
原文
則血不燥而氣得利,怒氣息而火自平,不必利氣,而氣無不利,即無往而不利矣。
則血不乾燥而氣得通利,怒氣平息而火自平,不必特意利氣,而氣無不通利,即無往而不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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