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氣鉤要

凡例

凡例(1)

凡例7
原文
一余初療腳氣,未曾得其要領。然病家或謬謂有所得,乞治者殊多矣。以故每遇危篤之症,刓精窮慮,沉思涵泳;詳其狀,察其證,咀嚼唐宋方法,作方投之。有年於茲,嘗疑古之腳氣與今之腳氣,迥然不同。乃欲據孫王之成法籠罩之,則方枘圓鑿,不相符者有焉。思時變之所然耶?殊域之所然耶?抑病異其因耶?一日恍然悟之,專遵治水毒之法,處方試用,往往似奏奇勳。因不自揣,就長沙方中,及唐宋諸家,擇其精妙者,照症授之,確然效功者三十餘方。自謂不無小補於腳氣,遂揭之於茲,使子侄取准云。
白話
一、我起初治療腳氣,未能掌握其要領。然而病家或許謬誤地認為我有所心得,前來求治的人非常多。因此每當遇到危重險惡的病症,我便竭盡心力,深入思考,仔細體會;詳察其症狀,審視其證候,咀嚼消化唐宋時期的治療方法,擬定方劑投用。多年以來,曾懷疑古代的腳氣與現代的腳氣截然不同。於是想要依據孫思邈、王燾的成法來概括它,卻發現方枘圓鑿,不相符合的情況存在。思考這是因為時代變化所致嗎?還是地域差異所致?抑或是疾病病因不同呢?有一天豁然領悟,專門遵循治水毒的方法,處方試用,往往好像奏效顯著。於是不自量力,從張仲景(長沙)的方劑中,以及唐宋各家,選取其精妙的部分,根據病症授與使用,確實見效的方劑有三十餘方。自認為對腳氣不無小補,於是將其公佈於此,讓子侄們作為標準。
原文
一余家治腳氣之方,不過三十。蓋方不簡則不精,不精則不驗。藥品亦然,不過數種,取敏捷也。此病猛厲,非纏漫彌日者。須單刀直入,斃元帥。可疏則疏之,可鎮則鎮之。務拔毒為主,旁症細故,不暇顧也。
白話
一、我家治療腳氣的方劑,不過三十首。因為方劑不簡潔就不精純,不精純就沒有效驗。藥品也是如此,不過數種,取其藥效迅速。此病兇猛猛烈,不是纏綿拖延多日的。必須單刀直入,斃敵元帥。可以疏導的就疏導,可以鎮壓的就鎮壓。務必以拔除毒邪為主,其他旁症細微末節,無暇顧及。
原文
一欲治病者,須先原其所由。既知所由,須審求其治法。或同狀異因,或同因異狀。一症必有主方,一方必有主藥,一藥必有主能。雖病千變萬化,法有一定之矩,井然不亂,如長沙之方是也。局方以降,家立方,戶異說,一一難論及,撮取其主治而已。如出入加減,錄之原方之後,並附鄙見於其下。
白話
一、想要治病的人,必須先探究其致病原因。知道了原因,必須仔細尋求治療方法。有時症狀相同而病因不同,有時病因相同而症狀不同。每一種病症必定有主方,每一首主方必定有主藥,每一味主藥必定有主要功效。雖然疾病千變萬化,但治法有一定之規矩,井然有序,就像張仲景的方劑那樣。自《太平惠民和劑局方》以降,各家自立方劑,各戶有不同學說,難以一一論及,只能選取其主治要點而已。如有加減出入,記錄在原方之後,並附上我的淺見於其下。
原文
一凡事有古未明,而後人發之者。如日食有定數,秦漢以前,不能詳之;及至後世,推步精詣,上下數千年,可坐致焉。腳氣、痘瘡、黴毒,古昔未明;而後世孫王之於腳氣,聶魏之於痘,陳實功之於黴毒,皆能闡發秘蘊,濟世不少。豈得非病隨世有變化乎?然而今之時師,墨守成法,不通機變,束手無策,縱其猖獗。仁術安在?豈不恥古人哉!是茲書所由作也。
白話
一、凡事有古人不明白,而後人發明闡述的。例如日食有固定的規律,秦漢以前不能詳細了解;到了後世,推算精密,上下數千年,可以坐而推知。腳氣、痘瘡、梅毒,古代不明;而後世孫思邈、王燾對於腳氣,聶久吾、魏直對於痘瘡,陳實功對於梅毒,都能闡發其中的奧秘,救濟世人不少。難道不是疾病隨著時代而有變化嗎?然而當今的時醫,墨守成法,不通權變,束手無策,縱容其猖獗。仁術何在?難道不使古人蒙羞嗎!這就是這本書寫作的原因。
原文
一此病盛行於隋唐之世。以是,支法存仰道人、深師、胡治、蘇恭之徒,創其論治。孫王二子,最極精密。趙宋之間,聖專聖濟,並有方論。嚴用和、陳無擇、張從政、樓全善、王肯堂,亦各有說,但功過相半。劉李朱張,為末疾略之。余乃以古方為準則,旁採摭諸家,以備參校。今舉所起之因,與所病之機,以內外並括之。因從外來者屬外;因從內生者屬內;因與諸病合者,屬並病。猶魏直痘書,立順逆險之三症,而便於診候。
白話
一、此病盛行於隋唐時期。因此,支法存、仰道人、深師、胡治、蘇恭等人,創立了其理論與治法。孫思邈、王燾兩位,最為精確周密。趙宋之間,有《太平聖惠方》與《聖濟總錄》,都有方論。嚴用和、陳無擇、張從政、樓全善、王肯堂,也各有論述,但功過各半。劉完素、李東垣、朱震亨、張從政等人,對四肢末梢疾病則略而不談。我以古方為準則,旁採各家,以備參校。現在列舉其發病原因與發病機理,以內外概括之。病因從外來者屬外因;從內生者屬內因;與其他疾病合併者屬並病。如同魏直的痘瘡書,設立順、逆、險三種症候,以便於診斷。
原文
一此篇所舉,藥量水率,以適宜為度。大較周漢一升,當今一合有奇;魏晉以降,每代漸變,至明與古迥異焉。千載之遠,數代之變,雖索徵乎遺編,取准乎古器,不過見大概,安果得其詳密?故至分兩之重輕,則在視人之強弱,從病之劇易,臨時斟酌用之。是所以不載劑量也。
白話
一、本篇所舉的藥量與水量比例,以適宜為度。大致周漢時期的一升,相當於現在的一合有餘;魏晉以後,每代逐漸變化,到明朝已經與古代截然不同。千年之遠,數代之變,雖然從遺留的文獻中搜求證據,從古代器物中獲取標準,也不過看到大概,怎能得到詳細準確的數據呢?所以至於劑量的輕重,則在於看人體的強弱,根據病情的輕重緩急,臨時斟酌使用。這就是不記載劑量的原因。
原文
一方今罹此病者,比比繼踵。鄙意急於濟救,因集錄之,藏諸家,比青氈。淺學孤陋,文義不通者,固有;而考據不至者,亦不無焉。大方君子,孰不同濟生之志?蒭蕘之言,萬有取則幸甚。
白話
一、當今患此病的人,接連不斷。我心裡急於救濟,因此收集記錄,藏於家中,視同傳家寶。我學識淺薄孤陋,文義不通之處固然有;而考據不周全的地方,也並非沒有。高明之士,誰沒有救濟生命的志向?我這些淺陋之言,萬一有所採納,則榮幸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