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傷集要

卷三

內傷傳屍勞瘵證治(1)

卷三/內傷傳屍勞瘵證治21
原文
夫傳屍勞者,男子自腎傳心,心而肺,肺而肝脾;女子自心傳肺,肺而肝,肝而脾,脾而腎,五臟復傳六腑而死矣。雖有諸候,其實不離乎心陽、腎陰也。若明陰陽用藥,可以起死回生。
白話
傳屍勞這種病,男子從腎傳到心,從心傳到肺,從肺傳到肝、脾;女子從心傳到肺,從肺傳到肝,從肝傳到脾,從脾傳到腎,五臟再傳到六腑就會死亡。雖然有各種症狀,其實不離心陽、腎陰。如果明白陰陽來用藥,可以起死回生。
原文
《黃遊論》曰:傳屍之候,先從腎起,初受之,兩脛痠疼,腰背拘急,行立腳弱,飲食減少,兩耳颼颼直似風聲,夜臥遺泄,陰汗痿弱;腎既受傷,次傳於心,夜臥心驚恐怖,心懸懸,氣吸吸欲盡,夢見先亡,有時盜汗,飲食無味,口內生瘡,心氣煩熱,惟欲眠臥,朝輕夕重,兩顴、口唇悉皆紋赤,有時手足五心煩熱;心受已,次傳於肺,咳嗽上氣,喘臥並甚,鼻中乾燥,不聞香臭,如或忽聞,惟覺臭腐,有時噁心欲吐,肌膚枯燥,時復疼痛,或似蟲行,干皮細起,狀如麩中;肺受已,次傳於肝,兩目䀮䀮,面無血色,常欲皺眉,視不能遠,目常乾澀,又時赤痛,或復睛黃,常欲閤眼,及時睡臥不著;肝受已,次傳於脾,兩脅虛脹雷鳴,唇口焦乾,或生瘡腫,毛髮乾聳,或時上氣,撐肩喘息,利赤黑汗,見此證者,乃不治也。
白話
《黃遊論》說:傳屍的症候,先從腎開始。初受病時,兩小腿痠痛,腰背拘急,行走站立腳軟,飲食減少,兩耳颼颼作響像風聲,夜間睡眠遺精,陰部出汗、陽痿無力;腎受傷後,接著傳到心,夜間睡眠心驚恐怖,心中懸空,呼吸急促像要斷氣,夢見已故親人,有時盜汗,飲食無味,口內生瘡,心氣煩熱,只想躺臥,早晨減輕傍晚加重,兩顴、口唇都有赤色紋路,有時手足心發熱;心受病後,接著傳到肺,咳嗽氣逆,喘息躺臥都加重,鼻中乾燥,聞不到香臭,偶爾聞到只覺得臭腐,有時噁心欲吐,皮膚枯燥,時常疼痛,或像蟲爬,乾皮細起,狀如麥麩;肺受病後,接著傳到肝,兩眼昏花,面色沒有血色,常想皺眉,看東西不能遠,眼睛常乾澀,又時常紅痛,或眼珠發黃,常想閉眼,即使睡眠也睡不著;肝受病後,接著傳到脾,兩脅虛脹、腸鳴如雷,嘴唇口乾焦,或生瘡腫,毛髮乾枯豎起,有時氣逆,聳肩喘息,排泄赤黑色的汗,見到這些症狀,就是無法治療了。
原文
《紫庭方》云:傳屍、伏屍皆有蟲,須用乳香薰病人之手。
白話
《紫庭方》說:傳屍、伏屍都有蟲,須用乳香熏病人的手。
原文
乃仰手掌以帛覆其上,熏良久,手背上出毛長寸許,白而黃者,可治;紅者,甚難;青黑者,即死。
白話
於是讓病人仰掌,用帛蓋在上面,熏一段時間,手背上長出毛約一寸長,白色帶黃的,可以治療;紅色的,很難治;青黑色的,就會死。
原文
若熏良久無毛者,即非其證,屬尋常虛勞也。
白話
如果熏很久沒有毛的,就不是這個證,屬於一般的虛勞。
原文
又法:燒安息香,令煙出,病人吸之,嗽不止,乃傳屍也;不嗽,非也。
白話
另一種方法:燃燒安息香,讓煙出來,病人吸入,咳嗽不止,就是傳屍;不咳嗽,就不是。
原文
按:內傷勞損之病,因於酒色者固多,而因於思慮憂悶鬱結者,亦不少,治之原未可或誤也。
白話
按:內傷勞損的病,因於酒色的固然多,但因於思慮憂悶鬱結的也不少,治療原本不可有錯誤。
原文
如酒傷肺,則濕熱熏蒸,肺陰消爍;色欲傷腎,則精室空虛,相火無制;思慮傷心,則血耗而火亦上炎;勞倦傷脾,則熱生而內伐真陰;惟忿怒傷肝者,一為鬱怒,則肝火內熾而灼血,一為暴怒,則肝火上升而逼血。
白話
例如酒傷肺,則濕熱熏蒸,肺陰消損;色欲傷腎,則精室空虛,相火無法控制;思慮傷心,則血耗而火也上炎;勞倦傷脾,則熱生而內傷真陰;至於忿怒傷肝,一種是鬱怒,則肝火內熾而灼血,一種是暴怒,則肝火上升而逼血。
原文
《道經》云:涕唾津精血汗液,七般靈物皆屬陰。陰火內熱,而勞瘵成矣。
白話
《道經》說:涕、唾、津、精、血、汗、液,這七種靈物都屬陰。陰火內熱,於是勞瘵就形成了。
原文
其為病也,在腎,則為腰脊腿痠或攸隱而痛,為骨蒸盜汗或至夜發熱,為遍身骨痠或疼痛如折,為夢遺泄精,為耳中鳴、足心熱;在心,則為驚悸怔忡,為掌中灼熱或魘夢不寧,為口苦舌乾或口舌糜爛;在肺,則為痰嗽乾咳,為氣逆喘促,為鼻中燥熱,為顴紅吐衄,甚則吐涎白沫,側眠咽痛,音啞聲嘶;在肝,則為寒熱如瘧,為頭項瘰癧,為脅脹肋痛,為兩目澀痛,為頭暈眼花,為多怒,為吐血;在脾,則為食減不化或噁心嘔吐,為腹滿腹痛,為腸鳴泄瀉,肌膚消瘦,此皆五臟虛勞之本症。
白話
它的病狀,在腎,則為腰脊腿痠或隱隱作痛,為骨蒸盜汗或到夜間發熱,為全身骨痠或疼痛如折,為夢遺泄精,為耳鳴、足心熱;在心,則為驚悸怔忡,為掌心灼熱或噩夢不寧,為口苦舌乾或口舌糜爛;在肺,則為痰嗽乾咳,為氣逆喘促,為鼻中燥熱,為顴紅吐血衄血,嚴重則吐涎白沫,側睡咽痛,音啞聲嘶;在肝,則為寒熱如瘧,為頭部頸部瘰癧,為脅脹肋痛,為兩眼澀痛,為頭暈眼花,為多怒,為吐血;在脾,則為食慾減退不消化或噁心嘔吐,為腹脹腹痛,為腸鳴腹瀉,肌膚消瘦,這些都是五臟虛勞的本症。
原文
經曰:治病必求其本。須審因何而損,何臟受傷。
白話
經書說:治病必須求其根本。必須審察因什麼而損傷,哪個臟器受傷。
原文
如因於色者,則知腎傷,縱有他經現症,亦當補腎為主,而兼治他證;因於酒者,必當清肺為主,此為正治。
白話
如果因於色慾的,就知道腎受傷,即使有其他經的症狀,也應當以補腎為主,同時兼治其他證;因於酒的,必須以清肺為主,這是正治法。
原文
然又當明其傳變,如腎傳心,心傳肺,肺傳肝,肝傳脾,脾再傳腎,此傳其所勝之臟,侮而乘之,謂之賊克,大凶之兆。經曰:諸病以次相傳者死。謂五臟以次相傳,則克遍也。《難經》曰:七傳者死。
白話
然而又應當明白它的傳變,例如腎傳心,心傳肺,肺傳肝,肝傳脾,脾再傳腎,這是傳到它所勝的臟,為侮而乘之,稱為賊克,是大凶的徵兆。經書說:各種病按次序相傳的會死。是說五臟按次序相傳,就克遍了。《難經》說:七傳的會死。
原文
謂如病始於腎,而脾復傳腎,是謂六傳已盡,不可再傳也。
白話
意思是比如病開始於腎,而脾又傳到腎,這叫做六傳已經結束,不可再傳了。
原文
又如腎病不傳心而傳肺,此間一臟而傳於生我之母,以母子氣通也。
白話
又如腎病不傳心而傳肺,這是越過一個臟而傳到生我的母臟,因為母子之氣相通。
原文
如腎病不傳心、肺而傳肝,此間二臟而傳於己生之子,以母及子也。
白話
如腎病不傳心、肺而傳肝,這是越過兩個臟而傳到自己所生的子臟,是因母而及子。
原文
如腎病不傳心、肺、肝而傳脾,此間三臟而傳己所不勝之臟,經所謂輕而侮之也。傳乘不明,豈能療病。
白話
如腎病不傳心、肺、肝而傳脾,這是越過三個臟而傳到自己所不勝的臟,經書所謂輕而侮之。傳變乘侮不明白,怎能治療疾病。
原文
虛勞一證,方書皆以血虛、氣虛、陰虛、陽虛混同論治,而不知偏於陰虛者居多。
白話
虛勞這一證,醫方書籍都以血虛、氣虛、陰虛、陽虛混同論治,卻不知道偏於陰虛的佔多數。
原文
夫氣虛者,面白無神,言語輕微,四肢無力,脈來微弱;陽虛者,體冷畏寒,手足逆冷,溲清便溏,脈沉小遲,惟能服參、耆溫補,乃為受補,可治也。而其陰虛之誤,治者可詳而指之。
白話
氣虛的人,面色白而無神,言語低微,四肢無力,脈象微弱;陽虛的人,身體寒冷怕冷,手足冰冷,小便清長大便稀溏,脈象沉小遲,只有能服用人參、黃耆溫補,才是受補,可以治療。而陰虛的誤治,治療者可以詳細指出。
原文
一在乎誤認陽虛。命門之火,龍火也,亦謂真陽,如果腎中陰盛,龍火不得安其位,而為上焦假熱,面赤煩躁,口雖渴而不欲飲,足冷過膝,小便清長,右尺脈沉小而遲,或浮大無根,此陰盛逼陽之假證,宜用八味之屬冰冷與服,以引火歸源也。
白話
一在於誤認為陽虛。命門之火,是龍火,也稱為真陽,如果腎中陰氣旺盛,龍火不能安於其位,而表現為上焦假熱,面紅煩躁,口雖渴但不欲飲,足冷過膝,小便清長,右尺脈沉小而遲,或浮大無根,這是陰盛逼陽的假證,適宜用八味丸之類冰冷服用,來引火歸源。
原文
至若虛勞之症,是因腎水真陰虛極,水不濟火,火因上炎,而致面赤唇紅,口鼻出血,齒痛齒衄,雖亦龍火上炎,與虛陽上浮不同,縱有下部虛寒足冷,要因虛火上升所致,非真陽衰而然,故其小便必黃赤,其脈必帶數,有內熱的證可據,設用引火歸源之法,是抱薪救火,上焦愈熱,而咳喘燥渴益甚、咽痛喉爛,諸症至矣。
白話
至於虛勞之症,是因為腎水真陰虛極,水不能制約火,火因而上炎,導致面赤唇紅、口鼻出血、齒痛齒衄,雖然也是龍火上炎,但與虛陽上浮不同,縱然有下部虛寒足冷,也是因為虛火上升所致,並非真陽衰敗造成,所以其小便必然黃赤,其脈必然帶數,有內熱的證據可憑,如果用引火歸源的方法,是抱薪救火,上焦越熱,而咳喘燥渴更嚴重、咽痛喉爛,各種症狀就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