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證略例

論四肢振搖

論四肢振搖

論四肢振搖7
原文
成氏責其為虛寒,欲汗之,其人必虛蒸而振,下後復汗而振者,表裡俱虛也,亡血發汗則寒慄而振,氣血俱虛也。有振振欲擗地者,有振振動搖,二者皆汗多亡陽,經虛不能自主持,故振也,非振慄之可比也。
白話
成無己認為這是虛寒所致,想要發汗,病人必定會虛弱發熱而顫抖,瀉下之後又發汗而顫抖的,是表裡都虛弱;失血後發汗則會寒冷戰慄而顫抖,是氣血都虛弱。有顫抖到想要跌倒的,有身體震動搖晃的,這兩種都是因為汗出太多導致陽氣亡失,經脈空虛不能自主支撐,所以顫抖,不是戰慄所能相比的。
原文
經曰:若吐下後,心下逆滿,氣上衝胸,起則頭眩,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搖者,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
白話
經書說:如果催吐瀉下之後,胃脘部脹滿不舒,氣往上衝到胸部,起身就頭暈眼花,發汗就會擾動經脈,身體出現震顫搖晃的,用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治。
原文
太陽病發汗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二藥皆溫經益血助氣之劑。
白話
太陽病發汗後病未解除,病人仍然發熱,心悸,頭暈,身體肌肉跳動,顫抖得想要跌倒的,用真武湯主治。這兩種藥方都是溫通經脈、補益氣血、扶助正氣的方劑。
原文
海藏云:惟好飲房室之人,真元耗散,血氣俱虛,或因勞而振,或不因勞而振,或因內感陰盛陽脫而振者,皆陰證也。
白話
海藏說:只有喜好飲酒與房事的人,元氣耗散,血氣都虛弱,有的因為勞累而顫抖,有的不因為勞累而顫抖,有的因為內傷陰邪太盛、陽氣脫離而顫抖的,都屬於陰證。
原文
若因房室而得,便有陰陽易條中形狀,頭重不欲舉,目暗生花,熱上衝胸,少氣,聲不出,少腹小腹痛引陰中,或陰入於裡,脛寒而痛。此等陰證,四肢故多振搖。始得此病時,脈雖舉按有力,不可作陽證治之,若與陰藥,變寒必矣!亦不可用太熱之藥,作陰極治之,熱過則轉生他證。當以補氣溫血之藥調之,元氣漸生,可得而愈。
白話
如果因為房事而得的,就會出現陰陽易條文中所描述的症狀:頭沉重不願抬起,眼睛昏暗產生幻影,熱氣上衝胸部,氣短,發不出聲音,少腹與小腹疼痛牽引到陰部,或者陰莖縮入腹中,小腿寒冷而疼痛。這類陰證,四肢因此大多震顫搖晃。剛得此病時,脈象雖然按壓時有力,不可當作陽證來治療,如果用了陰寒藥物,必定會轉變為寒證!也不可用過於溫熱的藥物,當作陰極來治療,熱性太過就會轉生其他病證。應當用補氣溫血的藥物調理,元氣逐漸恢復,就能夠痊癒。
原文
若脈已微,面色眉間變黑,唇吻不收,爪甲微青,當用熱藥攻之。若經汗下,熱藥不可熱服,當令似溫,則陰氣不拒。經云熱因寒用,此之謂也。
白話
如果脈象已經微弱,面色與眉間變黑,嘴唇不能收合,指甲稍微發青,應當用熱性藥物來攻治。如果已經經過發汗瀉下,熱藥不可以熱服,應當讓它溫溫的服用,這樣陰氣才不會抗拒。經書說「熱因寒用」,就是指這個道理。
原文
上此一論,自為頗有理,可以發明古人所不言處。
白話
以上這一篇論述,自己覺得很有道理,能夠闡發古人沒有說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