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證略例

論宜灸不宜灸並湯沐四肢法

論宜灸不宜灸並湯沐四肢法

論宜灸不宜灸並湯沐四肢法6
原文
古人謂少陰、厥陰、陰毒三證則宜灸,或用蔥熨等法,皆為身表涼故也。若陰氣在內,陽氣在外,身表壯熱,手足大溫或熱不等,則不宜灸之。若遇前三證,用熱醋炒麩注布袋中,臍下熏蒸熨極妙。又云:三陰證陷骨、歧骨間,三五七壯灸,足溫生。
白話
古人說少陰、厥陰、陰毒這三種證候適合用灸法,或者用蔥熨等方法,都是因為體表發涼的緣故。如果陰氣在體內,陽氣在體外,體表壯熱,手腳大溫或熱度不一,就不適合灸治。如果遇到前面三種證候,用熱醋炒麩裝入布袋中,在肚臍下方熏蒸熨燙,效果極好。又說:三陰證在陷骨、歧骨之間,灸三五七壯,腳溫暖就會甦醒。
原文
《活人》陰證,諸藥不效,並湯水不下,身冷脈絕,氣息短,不知人,用蔥熨法。本為上熱下寒也,二法雖妙。莫若用上醋拌麩炒熱,注布袋中,臍下熏蒸,比上二法尤速。若更以蔥白煎漿作湯,以沐四肢亦可。若病人服藥後,欲作汗時,用湯沐以接四肢陽氣尤佳。
白話
《活人書》記載陰證,各種藥物無效,連湯水都喝不下,身體冰冷、脈搏停止、氣息短促、不省人事,使用蔥熨法。這本來是上熱下寒的情況,這兩種方法雖然好,但不如用上等醋拌麩炒熱,裝入布袋中,在肚臍下方熏蒸,比前面兩種方法更快。如果再以蔥白煎漿水作湯,用來浸泡四肢也可以。如果病人服藥後,想要出汗時,用湯浸泡來接續四肢陽氣,效果更好。
原文
外接法
白話
外接法。
原文
乾薑二,炮為細末,石決明一,另研細,稱拌勻,每服二三錢匕,手心中以津唾調如泥,以手奄其陰,至暖汗出為度。以牡蠣代決明亦可,牡蠣燒粉用。
白話
乾薑二兩,炮製後研成細末,石決明一兩,另外研磨細,稱好拌勻,每次服用二三錢匕,在手心中用口水調成泥狀,用手掩蓋其陰部,直到溫暖出汗為止。用牡蠣代替石決明也可以,牡蠣燒成粉使用。
原文
一法:丁香、蓽茇、乾薑、牡蠣。
白話
一法:丁香、蓽茇、乾薑、牡蠣。
原文
一法:治水㿗偏大,上下不定,疼痛不止,牡蠣不以少多,鹽泥固濟,炭三斤,煅令火盡,冷取二兩,乾薑一兩,炮為細末,二味和勻,冷水調得所,塗病處,小便大利即愈。
白話
一法:治療水㿗偏大,上下不定,疼痛不止,牡蠣不論多少,用鹽泥封固,用炭三斤,煅燒到火盡,冷卻後取二兩,乾薑一兩,炮製後研成細末,兩種藥攪拌均勻,用冷水調成適當稠度,塗在患處,小便大通就會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