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方集解

利濕之劑第十二

利濕之劑第十二

利濕之劑第十二5
原文
濕為陰邪。經曰:地之濕氣盛,則害皮肉筋脈。又曰:諸濕腫滿,皆屬於脾。
白話
濕氣是陰性的邪氣。經典說:地上的濕氣過盛,就會傷害皮肉筋脈。又說:各種濕邪引起的腫脹滿悶,都歸屬於脾臟。
原文
濕者,土之氣;土者,火之子,故濕每能生熱,熱亦能生濕,如夏熱則萬物潤溽也。
白話
濕氣是土所主的氣;土是火的兒子,所以濕氣常常能產生熱,熱也能產生濕,就像夏天炎熱時萬物就會潮濕潤澤一樣。
原文
濕有自外感得者,坐臥卑濕,身受水雨也;有自內傷得者,生冷酒麴,縱慾無度,又脾虛腎虛,不能防制也。
白話
濕邪有從外感受而得的,例如坐臥在低窪潮濕的地方,身體遭受雨水淋濕;有從內傷而得的,例如食用生冷食物、飲酒過度、放縱情慾沒有節制,以及脾虛腎虛,不能防禦控制濕邪。
原文
有傷風濕者,有傷熱濕者,有傷寒濕者,有傷暑濕者,有中濕而喎斜不遂、舌強語澀、昏不知人、狀類中風者。
白話
有感受風濕的,有感受熱濕的,有感受寒濕的,有感受暑濕的,有被濕邪侵襲而出現口眼歪斜、肢體不能活動、舌頭僵硬說話不流利、昏迷不省人事、症狀類似中風的。
原文
濕在表在上,宜發汗;在裡在下,宜滲泄;裡虛者,宜實脾;挾風而外感者,宜解肌;挾寒而在半表半裡者,宜溫散。凡中濕者,不可作中風治。
白話
濕邪在體表、在上部的,適合用發汗法;在體內、在下部的,適合用滲利泄濕法;體內虛弱的,適合補益脾臟;夾雜風邪而外感濕邪的,適合解肌散邪;夾雜寒邪而在半表半裡的,適合溫散寒濕。凡是感受濕邪的,不可以當作中風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