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傷寒之病,陽明為多。傷寒之治,陽明為要。治之得失,生死系焉。
傷寒這類疾病,陽明病最多。傷寒的治療,陽明病最為關鍵。治療的成敗,關係到生死。
原文
故惟能治陽明者,使其病即愈於陽明,而不更傳變,活人亦為最易。
所以只有能治療陽明病的人,才能使病在陽明階段就痊愈,而不至於傳變,救人也是最容易的。
原文
蓋以此時之陽明,只是邪陷之陽明,尚非土敗之陽明也。
大概是因為這個時候的陽明,只是邪氣陷入的陽明,還不是土氣衰敗的陽明。
原文
黃氏乃以陷里之實邪,認作陽虛之土敗,則其於《內經》所謂氣盛熱壯之陽明、仲景所謂土為萬物所歸,無所復傳之陽明直是不會識得。遂以天下最多之病罔知所措。於何見之?見之於所為陽明病解。
黃氏卻把陷入裡層的實邪,誤認為是陽虛的土敗,那麼他對於《內經》所說的氣盛熱壯的陽明、仲景所說的土為萬物所歸、無所復傳的陽明,根本就不能認識。於是對天下最多的病竟不知如何處理。從哪裡可以看出呢?從他所做的陽明病解可以看出。
而他對葛根芩連湯這一證的解釋,尤其大大違背了仲景的原意。
原文
《傷寒論》: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
《傷寒論》說:太陽病,桂枝證,醫生反而用了下法,腹瀉就止不住了。脈象急促的,是表證還沒解除。氣喘而且出汗的,用葛根黃芩黃連湯主治。
原文
黃氏於《傷寒懸解》解之曰:桂枝證,醫反下之,敗其中氣,表陽乘裡虛內陷。
黃氏在《傷寒懸解》中解釋說:桂枝證,醫生反而用了下法,損傷了中焦之氣,在表的陽氣趁著在裡空虛而向內陷入。
原文
雖內有四逆證,外有桂枝證,而熱在胸膈,二方俱不能受,宜葛根達陽明之郁,芩、連清君相之火。然後中下之寒,徐可議溫。
雖然內有四逆湯證,外有桂枝湯證,但熱邪鬱結在胸膈,兩方都不能用,適宜用葛根宣通陽明的鬱結,黃芩、黃連清瀉君火相火。然後中焦下焦的寒邪,才可以慢慢考慮溫法。
原文
又於《傷寒說意》為之說曰:桂枝證,醫反下之,敗其中氣,以致下后里空。里宜四逆,表宜桂枝。
又在《傷寒說意》中解釋說:桂枝證,醫生反而用了下法,損傷了中焦之氣,以至於下後在裡空虛。裡虛適宜用四逆湯,表虛適宜用桂枝湯。
原文
而膈熱壅阻,二方難用,宜葛根芩連,達胃鬱而清上熱。然後議溫未晚。
但胸膈有熱邪阻礙,兩方都難以使用,適宜用葛根芩連湯,宣通胃的鬱結而清上焦的熱。然後再討論用溫法也不遲。
哪知仲景的意思不是這樣,這條的下利,不是這樣解說的。
原文
仲景此條蓋謂本太陽病,一經誤下,遂將太陽表證陷入陽明,即為陽明裡證。所陷者,實熱也,即陽邪也。是當專以芩、連直清陽明之裡。
仲景這條大概是說:本是太陽病,一經誤下,太陽表證就陷入了陽明,成為陽明裡證。陷入的是實熱,也就是陽邪。這應當專門用黃芩、黃連直接清瀉陽明在裡的熱邪。
原文
然其脈促,其證喘而汗出,則不全是陽明之裡,而尚有陽明之表。故一面清之以芩、連,即一面達之以葛根。
但脈象急促,症狀有氣喘出汗,就不完全是陽明裡證,而還有陽明表證。所以一面用黃芩、黃連清熱,一面用葛根宣通。
原文
條首之必冠以太陽者,明乎此時之病,已從太陽入陽明,不得仍從太陽治,所以不復為桂枝證,而為葛根證。
條文開頭一定冠以太陽,是為了表明這時的病,已從太陽傳入陽明,不能再按太陽病治療,所以不再是桂枝證,而是葛根證了。
原文
所以不復用有桂、麻之葛根湯,而用有芩、連之葛根湯,《本經》:葛根能起陰氣。此既為脈促喘汗之利,則陽盛而陰欲傷矣。陽再盛,陰必亡。
所以不再用含有桂枝、麻黃的葛根湯,而用含有黃芩、黃連的葛根湯。《神農本草經》說:葛根能升起陰氣。這既然是脈急促、氣喘、出汗的腹瀉,就是陽氣旺盛而陰液將要受傷了。陽氣再旺盛,陰液必然消亡。
原文
且將繼以白虎、承氣,適與脈遲倦臥之利當以四逆回陽者相反。脈促宜清,則脈促之利即宜清。喘汗宜清,則喘汗之利亦宜清。內外本屬一貫,虛實絕無兩歧。
而且將接著出現白虎湯證、承氣湯證,正好與脈遲緩、精神疲倦嗜臥的腹瀉應當用四逆湯回陽的情況相反。脈急促應當清熱,那麼脈急促的腹瀉就應當清熱。氣喘出汗應當清熱,那麼氣喘出汗的腹瀉也應當清熱。內外本是一貫的,虛證實證絕沒有兩種道理。
原文
黃氏意中,乃只有當用四逆溫之之利,曾未識陽邪成實,陷入陽明尚有宜用葛根芩連兼表兼清之利。
黃氏心裡,只有應當用四逆湯溫補的腹瀉,從未認識到陽邪已成實證、陷入陽明還有適宜用葛根芩連湯兼顧表證兼顧清熱的腹瀉。
原文
所以一則曰議溫,再則曰議溫,其意直欲便用薑、附,而又無奈仲景之芩、連。
所以一方面說討論用溫法,又說討論用溫法,他的意思簡直是想立刻用乾薑、附子,卻又無奈仲景用了黃芩、黃連。
原文
疊用雖字而字,多所轉折,接用宜字,一落千丈,不得不姑就原方,順文強解。
接連使用「雖」字「而」字,轉了很多彎,接著用「宜」字,差得太遠了,不得不姑且就著原方,勉強附會文意來解釋。
原文
夫利之為病虛寒,則竟宜溫,實熱則竟宜清,豈有本當用溫、暫且用清,暫且用清、終當用溫之理?
腹瀉這個病,如果是虛寒,就應該用溫法;如果是實熱,就應該用清法。哪有本來應當用溫法、暫且先用清法,暫且先用清法、最終還要用溫法的道理?
原文
仲景於少、厥陽盛之利尚用白頭翁湯之連、柏,其在三陰且然,而況兩陽?其在臟病且然,而況腑病?
仲景對於少陰病、厥陰病陽熱旺盛的腹瀉尚且用白頭翁湯的黃連、黃柏,在三陰病尚且如此,何況兩陽?對在臟的病尚且如此,何況在腑的病?
原文
乃《懸解》於陽明七章之首,自言太陽病將入陽明腑用葛根矣。而又以此分作太陽病入太陰臟。於「說意」第七條亦同。然則仲景此條,畢竟是陽明乎?是太陰乎?是腑證乎?是臟證乎?
但《懸解》在陽明篇七章開頭,自己說太陽病將要傳入陽明腑用葛根了。卻又把這個分成太陽病傳入太陰臟。在「說意」第七條也是如此。那麼仲景這條,究竟是陽明病呢?還是太陰病?是腑證呢?還是臟證?
原文
乃忽曰脾陰虛,忽曰胃氣逆,又曰葛根芩連達胃郁,是仍非太陰脾,仍是陽明胃矣。脾,臟也。胃,腑也。一陰一陽,一虛一實之分也。虛實溫清,相反如是。
一會兒說脾陰虛,一會兒說胃氣逆,又說葛根芩連湯宣通胃的鬱結,這仍然是說不是太陰脾,仍然是陽明胃啊。脾,是臟。胃,是腑。這是一陰一陽、一虛一實的區別。虛證實證、溫法清法,就這樣相反。
原文
是於陽明之實、太陰之虛,胸中全未了徹,故其忽而欲清,忽而欲溫,手下全無把握。況此時之利,既不是裡虛里空之利。此方之清火,亦不是清君相之火。此人之中下,亦何嘗是有寒之中下?且何必必要用四逆、桂枝湯?
這是對陽明的實證、太陰的虛證,心裡完全沒有弄清楚,所以一會兒想清熱,一會兒想溫補,治療完全沒有準則。何況這時的腹瀉,既不是裡虛空虛的腹瀉。這方子的清火,也不是清君火相火。這個人的中焦下焦,又何嘗是有寒的中焦下焦?又何必一定要用四逆湯、桂枝湯?
原文
而又覺兩方之難用,又何以必謂其有四逆、桂枝證?
又覺得兩方難以使用,又為什麼一定說他有四逆湯、桂枝湯證?
原文
而又疑二方之不能受,既不能受,自不當用。若果當用,有何難用?若既難用,何必議用?其稱傷寒方難用者,群兒之聲口。自負無雙者,不應如是也。
又懷疑兩方不能承受,既然不能承受,自然不應當用。如果確實應當用,有什麼難用的?如果既然難用,何必討論用?說傷寒方難用,是不懂事孩子的口氣。自負天下無雙的人,不應該像這樣。
原文
乃陽明一經全不解仲景意,動曰土敗,曰氣敗,曰陽敗,曰中氣敗,曰腎陽亦敗。
竟然對陽明一篇完全不理解仲景的意思,動不動就說土敗、氣敗、陽敗、中氣敗、腎陽也敗。
簡直像是下利這個證,除了土敗就沒有別的說法,除了溫法就沒有別的方法了。
原文
夫既土敗、陽敗矣,中氣敗、腎陽亦敗矣,而仲景乃用芩、連於中陽已敗之餘,再用膏、黃於腎陽亦敗之後,黃氏既經見到,而於葛根芩連之方何以仍可遷就乎?
既然土敗、陽敗了,中氣敗、腎陽也敗了,而仲景竟在中陽已敗之餘用黃芩、黃連,在腎陽也敗之後再用石膏、大黃,黃氏既然看到了這一點,對葛根芩連湯這個方子為什麼還可以姑且遷就呢?
原文
揆其所以然,總因貴陽賤陰之見橫亙於中,而於陽明病陽盛入腑之際,仍認作可貴之陽。
推究其中的緣故,總是因為重視陽氣輕視陰液的見解充斥心中,而在陽明病陽熱旺盛傳入陽明腑的時候,仍然認為是值得珍貴的陽氣。
原文
於仲景用芩、連、膏、黃盡力救陰之會,仍認作可賤之陰。則其所以說仲景之意者,果安在哉?
在仲景用黃芩、黃連、石膏、大黃盡力搶救陰液的時候,仍然認為是低賤的陰液。那麼他解說仲景意思的話,究竟在哪裡呢?
原文
然而陽明一經,為傷寒中最多之病,即為傷寒中最要之治。苟陽明之不能治,又何有於他經?
然而陽明一篇,是傷寒中最多的病,就是傷寒中最要緊的治療。如果陽明病都不能治療,又何談其他經的病?
原文
靈胎謂《傷寒論》是學者下手功夫,余謂陽明證尤傷寒下手功夫也。黃氏之不識陽明,更不能為賢者諱也。
徐靈胎說《傷寒論》是學醫者的下手功夫,我說陽明證更是傷寒的下手功夫。黃氏不認識陽明病,更不能替賢者隱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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