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十六卷

傷寒方一兩准今七分六釐,一升准今六勺七抄說

傷寒方一兩准今七分六釐,一升准今六勺七抄說

傷寒方一兩准今七分六釐,一升准今六勺七抄說25
原文
餘外曾王父王樸莊先生,於乾嘉間以醫名於鄉。
白話
我的外曾祖父王樸莊先生,在乾隆、嘉慶年間以醫術聞名於家鄉。
原文
著作十多種,《蘇州府志》保存了書目,其中《律學淨聞》一書最精細,可惜已經散佚而未能流傳。而「考正古方權量說」,就是公論律學的一部分。
白話
著有十多種書籍,《蘇州府志》保存了書目,其中《律學淨聞》一書最為精妙,可惜已經散佚而未能流傳。而「考正古方權量說」,就是公論律學的一部分。
原文
公以古方分兩言人人殊,以宋·林億古三兩為一兩,古三升為一升者非。
白話
公認為古代方劑的分量每個人說法都不一樣,認為宋代林億以古三兩折合今一兩、古三升折合今一升的說法是不對的。
原文
又以明·張介賓古一兩為六錢,古一升為三合三勺者亦非。
白話
又認為明代張介賓以古一兩折合六錢、古一升折合三合三勺的說法也是不對的。
原文
公謂景岳所宗,為偽造夏律周黼之鄭世子,此武斷之甚者。乃以今木工之曲尺,定古藥升之容積。
白話
公說景岳所尊崇的依據,是偽造夏律周黼的鄭世子,這種說法非常武斷。於是用工匠的曲尺,來測定古代藥升的容積。
原文
復以古藥升之容積,就今倉斛之積寸推之,而謂古人每藥必三服,若麻黃湯,麻黃三兩,准今二錢三分者,三之得七分六釐。
白話
再用古代藥升的容積,根據現今倉斛的容積推算,認為古人每次服藥必定分三次。如果麻黃湯,麻黃三兩,折合現今二錢三分,三次服用則每次得七分六釐。
原文
小柴胡湯,柴胡八兩,准今六錢者,三之得每服二錢。
白話
小柴胡湯,柴胡八兩,折合現今六錢,三次服用則每次得二錢。
原文
承氣湯,大黃四兩,准今三錢,再服中病即止,則每服得一錢半。
白話
承氣湯,大黃四兩,折合現今三錢,再次服用中病即止,則每次得一錢半。
原文
白虎湯,石膏一斤,准今一兩二錢,亦分三服,則每服得四錢余。與介賓覈算者尚多,不及悉載。
白話
白虎湯,石膏一斤,折合現今一兩二錢,也分三次服用,則每次得四錢多。與介賓核算相同的還有很多,這裡來不及全部記載。
原文
總言之,則古方自《靈》《素》以下,至《千金》《外臺》,所集漢、晉、宋、齊諸方,凡云一兩者,准今七分六釐,凡云一升者,准今六勺七抄,無餘蘊矣。
白話
總而言之,古代方劑從《靈樞》《素問》以下,到《千金要方》《外臺秘要》,所收集的漢、晉、宋、齊各代方劑,凡是說一兩的,折合現今七分六釐,凡是說一升的,折合現今六勺七抄,就沒有什麼遺漏了。
原文
余每准此以為治,而知麻黃至多不過七八分,即三五分亦能發汗。
白話
我每次按照這個標準來治療,而知道麻黃最多不過七八分,即使三五分也能發汗。
原文
桂枝亦不過三五七分,石膏四五錢,大黃一二錢,亦足以清熱而下燥屎。仍看病勢之輕重,以消息之。證以余所親歷,而益知公之言為不誣也。
白話
桂枝也不過三五七分,石膏四五錢,大黃一二錢,也足以清熱並瀉下燥屎。仍然要看病情的輕重,來斟酌增減。用我所親身經歷的病例來印證,更加知道公所言不虛。
原文
《晉書·裴秀子頠附父傳》:頠上言宜改諸度量。若未能悉革,可先改太醫權衡。此若差違,遂失神農、岐伯之正。藥物輕重分兩乖互,所可傷夭,為害尤深。古壽考而今短折,未始不由此也。觀於此,而公之為功於病人者,不亦大乎!
白話
《晉書·裴秀子頠附父傳》:頠上書建議應該改革各種度量。如果不能全部改革,可以先改革太醫的權衡。如果這方面有偏差,就會失去神農、岐伯的正統。藥物的輕重分量搞錯了,所造成的損傷夭亡,為害特別嚴重。古人長壽而今人短命,未必不是由此緣故。看到了這一點,那麼公對於病人的功勞,豈不是很大嗎!
原文
今特錄此兩言,以告世之用麻、桂至一二兩,少亦三五錢者。
白話
現在特別記錄這兩句話,用來告誡世上那些用麻黃、桂枝動輒一二兩、最少也用三五錢的人。
原文
謹案:樸莊公諱丙,為吾母之祖。余於公在重孫行。
白話
謹案:樸莊公名諱丙,是我母親的祖父。我在公的曾孫輩排行。
原文
公之先自炎宋時即以醫世其家,嗣是代傳醫學,以至於公。
白話
公的先祖從炎宋時期就以醫術傳家,於是代代相傳醫學,一直到公。
原文
余藏有公所著《傷寒論注》未刻稿,以《千金翼》為序,異於他氏之各為次第者。
白話
我藏有公所著《傷寒論注》未刻印的手稿,以《千金翼》為序,與其他各家自己編排次序的不同。
原文
又有《回瀾說》萬餘言,扶掖叔和,以闢諸家之謬。余之私淑於公久矣。
白話
又有《回瀾說》一萬多字,扶持救護叔和,來駁斥各家的錯誤。我私心仰慕公已經很久了。
原文
公之書,則吾母於咸豐丁巳年六十有七時手錄以存於家者,惜未能為公梓以問世也。
白話
公的書,是我母親在咸豐丁巳年六十七歲時親手抄錄保存於家的,可惜未能為公刻印以流傳世間。
原文
其「古方權量考」一冊,則唐笠山《吳醫匯講》全載之,王孟英《溫熱經緯》亦採之。近復經長於算學者屢核之,皆曰准。故敢取以為法焉。
白話
其中「古方權量考」一冊,唐笠山《吳醫匯講》全部收錄了,王孟英《溫熱經緯》也採納了。近來又經過精通算學的人反覆核算,都說準確。所以才敢取來作為準則。
原文
方以藥而成,藥以方而行。所用既仍是古藥,胡獨不可用古方?
白話
方劑因藥物而成立,藥物因方劑而流行。既然所用的仍然還是古代的藥物,為什麼偏偏不能用古代的方劑呢?
原文
而世人則指三兩之桂枝,六兩之麻黃,八兩之柴胡以證古方之不可用。
白話
然而世人卻指著三兩的桂枝、六兩的麻黃、八兩的柴胡,來證明古代方劑不可用。
原文
然則所不可用者,正在三兩、六兩、八兩也,不在桂枝、麻黃、柴胡也。
白話
那麼不可用的,其實在於三兩、六兩、八兩,並不在於桂枝、麻黃、柴胡本身。
原文
特未明桂枝、麻黃、柴胡本不是今之三兩、六兩、八兩耳。
白話
只不過不明白桂枝、麻黃、柴胡本來就不是現在所說的三兩、六兩、八兩罷了。
原文
得此每兩為七分六釐之說,而以推之,凡為古方者,不皆可用於今哉!
白話
得到了這個每兩折合七分六釐的說法,以此推廣,凡是古代方劑,難道不能都用於今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