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十六卷

再與云依論中陰溜腑

再與云依論中陰溜腑

再與云依論中陰溜腑40
原文
前以傳經、直中,與坤吾言之既詳。而中陰溜腑之義,尚未有所闡發。今再與吾子剖之。人之但知中陰者,既若三陰證皆當溫。人之不知溜腑者,又若三陰證皆可下。
白話
先前關於傳經、直中的問題,已經和坤吾詳細討論過了。而中陰溜腑的道理,還沒有加以闡發。現在再為你剖析說明。一般人只知道中陰的,就認為三陰證都應當溫治;一般人不了解溜腑的,又認為三陰證都可以攻下。
原文
則以彼於臟腑之腑,表裡之裡,皆異於古所云,亦不同於吾所聞耳。
白話
這是因為他們對於臟腑的「腑」、表裡的「裡」,都和古人所說的不同,也和我所聽聞的不一樣。
原文
趙養葵《醫貫》言:傷寒邪熱入於胃腑,若以六味地黃丸大劑與之,何至傳入少陰為燥實堅之證。六味丸之謬,人所共知。
白話
趙養葵在《醫貫》中說:傷寒邪熱侵入胃腑,如果用大劑量的六味地黃丸給予治療,怎麼會傳變為少陰的燥實堅證呢。六味丸的謬誤,是大家都知道的。
原文
且反說成中腑而溜於陰,顯背岐伯之訓,而於仲景所謂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者,亦全無理會。夫豈能知病苟入胃,得為下證,即無死證。而自陰溜腑之更為可貴也哉。
白話
卻反而說成病邪先中腑而後溜入陰經,這明顯違背了岐伯的教導,對於仲景所說的「陽明居中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也完全沒有理解。他們哪裡知道病邪如果傳入胃腑,成為可下的證候,就沒有死證了。而病邪從陰溜入腑的道理,更是珍貴可貴的啊!
原文
若傅青主書,亦以胃實一證屬之三陰,必非出自徵君之手,而為晉人鈔本沿趙之訛,妄加以亂真,未可知也。
白話
至於傅青主的書,也把胃實一證歸屬於三陰,必定不是出自傅青主的手筆,而可能是晉代人的鈔本沿襲了趙養葵的錯誤,妄加篡改以假亂真,也未可知。
原文
其有不知腑獨言胃,里獨言腑,而反說成三陰為里,里始當下者,成無己也。
白話
有的人不知道「腑」專指胃,「裡」專指腑,反而說成三陰是裡,裡才是應當攻下的,這是成無己的說法。
原文
成云:三陽受邪,為病在表,法當汗;三陰受邪,為病在裡,法當下。則竟以里屬三陰,而惟三陰為可下矣。
白話
成無己說:三陽經感受邪氣,發病在表,依法應當發汗;三陰經感受邪氣,發病在裡,依法應當攻下。這就竟然把裡歸屬於三陰,而認為只有三陰才可攻下。
原文
又有不解《內經》未滿三日可汗、滿三日可泄之義,本只三日,並非六日。
白話
又有人不理解《內經》中病未滿三日可發汗、病滿三日可攻下的道理,本來只是三日,並非六日。
原文
而反說成三日為陽、三日為陰者,劉河間也。
白話
反而說成前三日屬陽、後三日屬陰的,是劉河間。
原文
劉云:傷寒熱病,前三日太陽、陽明、少陽受之,熱壯於表,汗之愈;後三日太陰、少陰、厥陰受之,熱傳於裡,下之愈。則以三日為六日,而滿三日即為三陰矣。
白話
劉河間說:傷寒熱病,前三日病邪侵犯太陽、陽明、少陽,熱勢旺盛在表,用發汗法可以治愈;後三日病邪侵犯太陰、少陰、厥陰,熱邪傳入裡,用攻下法可以治愈。這就是把三日說成六日,而病滿三日就算傳入三陰了。
原文
於是馬宗素遂有三陰證者,其熱在臟,臟為里,里為陰,陰當下之說。
白話
於是馬宗素就有了這樣的說法:三陰證的熱在臟,臟就是裡,裡就是陰,陰應當攻下。
原文
並有喻嘉言病至三陰,則舍大門近寢室,便當大開後門,使從大便出之說。
白話
並有喻嘉言說病邪傳到三陰,就像離大門近的病在寢室,應當大開後門,讓病邪從大便排出。
原文
此皆不問溜腑與否,直若傷寒熱病惟三陰有下證,且非三陰無下法者。
白話
這些說法都不問病邪是否溜入腑中,簡直就像傷寒熱病只有三陰才有下證,而且非三陰就沒有下法似的。
原文
夫仲景下法皆為腑證,皆謂為里,蓋與表對舉則曰里,與汗對舉則為下。下法固獨為陽明熱病設也。
白話
仲景的攻下法都是針對腑證,都稱為裡,大概是與表相對而言就叫做裡,與汗法相對而言就叫做下。攻下法本來就是專為陽明熱病而設立的。
原文
洵如諸家之說,何又與彼所謂三陰皆寒、三陰皆當溫者,不自顧其矛盾耶?
白話
如果真的像各家的說法,那又與那些所謂三陰都是寒證、三陰都應當溫治的說法,自己不是自相矛盾嗎?
原文
此無他,一誤於臟腑之不分,再誤於表裡之無別。
白話
沒有別的原因,一是錯誤在於臟腑不分清楚,二是錯誤在於表裡沒有區別。
原文
先以臟腑言之,《內經》於六腑亦稱臟,如十二臟相使,十一臟皆取決於膽。
白話
首先就臟腑來說,《內經》對於六腑也稱為臟,如「十二臟相使」、「十一臟皆取決於膽」。
原文
又曰:三陽經絡受病,未入於臟,可汗,又曰:治之各通其臟脈者。其言臟也,蓋言腑也。此則臟腑之腑也。
白話
《內經》又說:三陽經絡感受病邪,未傳入臟,可用發汗法;又說:治療應當各通其臟脈。這裡說的臟,其實是指腑。這是臟腑的腑。
原文
膀胱為太陽腑,胃為陽明腑,膽、三焦為少陽腑。
白話
膀胱是太陽腑,胃是陽明腑,膽、三焦是少陽腑。
原文
凡本經之表以本經之裡為腑,此則經腑之腑,而非臟腑之腑也。《內經》之於胃,又但稱腑。
白話
凡是本經的表證以本經的里證為腑,這是經絡與腑的腑,而不是臟與腑的腑。《內經》對於胃,只稱為腑。
原文
其曰:邪雖入於陰經,臟氣猶實,邪不能客,還之於腑。腑者,胃也。
白話
《內經》說:邪氣雖然侵入陰經,如果臟氣仍然充實,邪氣就不能停留,仍會回歸到腑。腑,就是胃。
原文
王安道:熱鬱不得外泄,遂還里而成可攻之證,里亦腑也,即胃也。此則中陰溜腑,而為胃腑之腑也。若夫表裡之裡,則更處處不同。
白話
王安道說:熱邪鬱結不能向外宣洩,於是回歸裡位而成為可攻的證候,裡也是腑,就是胃。這就是中陰溜腑而成為胃腑的腑。至於表裡的裡,則在各處有不同的含義。
原文
其腑為表、臟為里者,言五臟六腑相表裡也。
白話
腑為表、臟為裡,說的是五臟六腑相互表裡的關係。
原文
三陽為表、三陰為里者,言手足十二經相表裡也。
白話
三陽為表、三陰為裡,說的是手足十二經脈相互表裡的關係。
原文
就陽明指太陽為表,就太陽指陽明為里者,言太陽、陽明兩經相表裡也,太陽以陽明為里。
白話
就陽明經而言把太陽經稱為表,就太陽經而言把陽明經稱為裡,說的是太陽、陽明兩條經脈相互表裡的關係,太陽經以陽明經為裡。
原文
而陽明之經又以陽明腑為里者,言陽明一經之經腑相表裡也。其不同處,皆跟各處上文而來。
白話
而陽明經的裡又以陽明腑為裡,說的是陽明一經的經脈與腑相互表裡的關係。它們的差異,都是根據各處的上文而來。
原文
「腑」字之不辨,遂並「里」字而亦昧之於斯。二者既明,下法自然不誤。
白話
「腑」字分辨不清,於是連「裡」字也跟著在這裡糊塗了。兩者一旦弄清楚,攻下法自然就不會有誤。
原文
仲景所謂堅滿燥實,於陽明三言急下者,為太陽徑入陽明腑之證。
白話
仲景所說的「堅滿燥實」,在陽明經三次說急下,是太陽病直接傳入陽明腑的證候。
原文
所謂諸四逆厥不可下之者,為三陰未入陽明腑之證。
白話
所說的「諸四逆厥不可下」,是三陰病還未傳入陽明腑的證候。
原文
所謂厥應下之,且於少陰亦三言急下者,為少陰已入陽明腑之證。
白話
所說的「厥應下之」,且在少陰經也三次說急下,是少陰病已經傳入陽明腑的證候。
原文
蓋以六經固皆稱腑,三陽各自有腑,而胃為六腑總司,又獨得以腑稱也。
白話
六經本來都可以稱為腑,三陽各有自己的腑,而胃是六腑的總管,又特別可以單稱為腑。
原文
是知岐伯之言中陰則溜於腑者,即此獨得稱腑之腑,即此獨有下法之腑。
白話
由此可知岐伯所說的中陰溜入腑,就是這個特別可以稱為腑的腑,就是這個特別有攻下法的腑。
原文
正可由此以明中陰而不溜於腑者,則為臟寒。
白話
正好可以由此說明,中陰而不溜入腑的,就是臟寒。
原文
而必用溫法之陰,非即臟實而可用下法之陰。
白話
必須用溫法的陰證,並不就是臟實而可以用攻下法的陰證。
原文
奈何諸大家皆不解腑之為胃,直將三陰可溫之裡視同陽明可下之裡,不待三陰之溜腑,輒謂三陰之可下哉。
白話
無奈各位大家都不了解腑就是胃,徑直把三陰應當溫治的裡等同於陽明可以攻下的裡,不等三陰溜入腑,就說三陰可以攻下。
原文
惟解得三陰非當下之裡,解得胃腑為里之當下。則下也、腑也、里也,皆於是乎可明。
白話
只有理解了三陰不是應當攻下的裡,理解了胃腑是裡中應當攻下的。那麼攻下、腑、裡,在這裡都可以明白了。
原文
而所恃者,則惟《靈樞》「中陰溜腑」一語。初不料凡屬大家,竟無能道此四字者。
白話
而所依靠的,就是《靈樞》中的「中陰溜腑」這句話。當初真沒想到凡是名家,竟然沒有一個能說出這四個字的。
原文
而僅有一慈溪柯氏,獨於論翼中引此一段經文也。
白話
而只有一位慈溪的柯氏,特別在《論翼》中引用了這一段經文。
原文
煩吾子以余言告坤吾,庶後有疑及下證何以屬三陰,三陰何以有下證者,得余言而知臟腑表裡之必先分曉也。
白話
麻煩你把我的話轉告坤吾,希望日後有疑惑關於下證為什麼屬於三陰、三陰為什麼有下證的人,聽了我的話就能明白臟腑表裡必須先分辨清楚。
原文
至別有自號大家,而云:縱有下證,切不可用下法,獨言之於陽明腑證者,則非余所知矣。
白話
至於另外有自稱大家的人,卻說:即使有下證,也千萬不可用攻下法,而且特別針對陽明腑證來說,那就不在我的認知範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