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十六卷

重訂吳又可《瘟疫論》序

重訂吳又可《瘟疫論》序

重訂吳又可《瘟疫論》序13
原文
疫有兩種:曰溫,曰寒。以其病為大小相同、長幼相似、如役使、如徭役,故古人謂之役,後人稱為疫。至宋以後又稱為瘟,瘟即疫也。溫與寒則疫中之兩證也。
白話
瘟疫有兩種:一種叫溫疫,一種叫寒疫。因為這種病無論大人小孩都一樣,老少相似,像被差遣服役一樣,所以古人稱它為「役」,後人稱為「疫」。到了宋代以後又稱為「瘟」,瘟就是疫。溫和寒是疫中的兩種證型。
原文
若必以「溫」、「瘟」為一字,則豈疫之溫者可名溫溫,而疫之寒者亦可名寒溫乎?即此已說不去矣。又可之所謂疫,即宋以後之所謂瘟。故言疫不當再言瘟,言瘟不當再言疫。
白話
如果一定要把「溫」和「瘟」當作同一個字,那麼疫病中屬於溫的可以叫做「溫溫」,而疫病中屬於寒的也可以叫做「寒溫」嗎?僅從這一點就說不通了。吳又可所說的疫,就是宋代以後所說的瘟。所以說疫就不該再說瘟,說瘟就不該再說疫。
原文
而味其所論,則實論疫中之溫者,不論疫中之寒者。且只言疫中之溫者,不言不疫之溫者。
白話
然而仔細品味他的論述,實際上只談論疫病中的溫疫,不談疫病中的寒疫。而且只說疫病中的溫疫,不說不是疫病的溫病。
原文
以其所遇崇正辛巳之疫固是溫疫,不是寒疫。然則其為書也,自當名之曰《溫疫論》。
白話
因為他所遇到崇禎辛巳年的瘟疫,確實是溫疫,不是寒疫。既然如此,他寫的書自然應當命名為《溫疫論》。
原文
乃人云亦云,漫不加察,書之意不錯,而書之名則錯。
白話
然而人們人云亦云,漫不經心不加考察,書的內容沒有錯,但書的名稱卻錯了。
原文
讀者不知其書名之錯,而轉謂其立論之非,則又錯中錯矣。呂𣗪村曰:若以又可此書治濕溫證方合。此言正不盡然。
白話
讀者不知道書名的錯誤,反而指責他的立論不對,這又是錯上加錯了。呂𣗪村說:如果用吳又可這本書來治療濕溫證才合適。這話並不盡然。
原文
蓋濕溫而在無疫之年則僅為濕溫之病,濕溫而為有疫之年則便是濕溫之疫。
白話
因為濕溫在沒有瘟疫的年份只是單純的濕溫病,而濕溫在發生瘟疫的年份就是濕溫疫。
原文
又可所遇既為沿門闔戶,病狀相似,則竟是疫。疫之狀類濕溫,則竟是濕溫之疫。必謂其不當言疫,可乎?
白話
吳又可所遇到的瘟疫既然是挨家挨戶、病狀相似,那就確實是疫。疫的症狀類似濕溫,那就確實是濕溫疫。一定要說他不該稱之為疫,可以嗎?
原文
書中「傳變」一節,謂有表而再表,里而再里者。有先里後表,但里不表者。
白話
書中「傳變」一節,說到有表證之後又出現表證,里證之後又出現里證的情況。也有先出現里證後出現表證,以及只有里證而沒有表證的情況。
原文
及「挾熱痢」一節,謂有熱結旁流者,有膠閉而非燥結者。
白話
以及「挾熱痢」一節,說到有熱結旁流的證候,有膠閉而不是燥結的證候。
原文
皆為又可特識,能言前人所未言,厥功偉矣。
白話
這些都是吳又可獨特的見解,能夠說出前人沒有說過的,功勞很大啊。
原文
但其書名則定應改正,而於書中之混雜不清者亦一一釐定之。
白話
但是他的書名一定應該改正,而對於書中混雜不清的地方也要一一釐清訂正。
原文
誠以此書實有至理,足為寒疫外之溫疫垂一治法。而正未可執不疫之溫自亂其例矣。
白話
實在是因為這本書確實有精闢的道理,足以為寒疫之外的溫疫留下一個治療方法。然而也不能執著於非疫病的溫病而擾亂了它的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