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十六卷

夾陰傷寒說

夾陰傷寒說

夾陰傷寒說23
原文
夾陰之說,天下同之,而吾蘇為甚。試問陰而曰夾,通乎不通?天下豈有不可通之說,而謂生死系之者?此所謂陰,其為陰經之陰乎?其為陰證之陰乎?抑竟以男為陽女為陰乎?
白話
所謂「夾陰」的說法,天下人都這麼說,而我們蘇州一帶特別盛行。試問所謂「陰」卻稱為「夾」,通順嗎?天下豈有不能說通的道理解釋,卻說關係生死的?這裡所說的「陰」,是陰經的「陰」呢?還是陰證的「陰」呢?或者竟是以男為陽、女為陰的意思呢?
原文
自夫人惟虛是尚,而無奈病者是男,其年正壯,其形體又充盛,則所說氣血兩虧、小船重載、素體嬌弱之三虛字皆不得出諸口。
白話
自從世人崇尚「虛」的說法,無奈患病的是男子,年紀正當壯年,形體又充實盛壯,那麼所說的「氣血兩虧」、「小船重載」、「素體嬌弱」這三個「虛」字都說不出口了。
原文
而潛窺其人,或當新昏,或蓄少艾,一有寒熱外感,即無不以夾陰為辭。
白話
暗中觀察這個人,或許是新婚不久,或許是納了年輕的妾室,一旦有了寒熱外感,就無不用「夾陰」來解釋。
原文
不幸病者偏有太陽病之惡寒脈浮弱,傷暑脈之弦細芤遲,足脛冷,洒洒然毛聳,厥陰證之熱深厥深而脈沉伏等象,為之湊泊於其間,適足以實其夾陰之言,而病家亦不敢不信。
白話
不幸的是病者偏偏有太陽病的惡寒脈浮弱,傷暑病的弦細芤遲脈、足脛冷、洒洒然毛髮豎立,厥陰證的熱深厥深而脈沉伏等症狀,交錯夾雜在其中,恰好足以坐實其「夾陰」之說,而病家也不敢不信。
原文
或其父兄問之,而對曰無之,則云不問可也,即問亦不肯說,吾於脈自有憑。蓋即藉此數種之脈,與證言之耳。黠者又遁而之他,改作病前奪精之說。
白話
或許病者的父兄前來詢問,回答說沒有這回事,卻說不問也可以,即使問了也不肯說,因為我從脈象自有憑據。大概就是借這幾種脈象和症狀來說事罷了。狡黠的人又轉移話題,改成病前奪精的說法。
原文
則奪字既足聳聽,且有夢遺夢泄,或並本人亦未驚心,而其言更無扦格。此所以可作三虛外一條出路也。否則如年壯氣盛何?
白話
「奪」這個字既足以聳人聽聞,而且涉及夢遺、夢泄,或者連本人也未警覺,而這些話更沒有阻礙。這就是可以作為三虛之外的一條出路。否則又能拿年壯氣盛的人怎麼辦呢?
原文
徐靈胎曰:陰證無發熱之理,藥亦無補寒之法。
白話
徐靈胎說:陰證沒有發熱的道理,藥物也沒有溫補寒證的方法。
原文
乃有以溫熱之邪派作陰證,又以夢泄房勞之後而得外感,謂為陰證,更屬奇談。
白話
竟然有人把溫熱之邪歸屬為陰證,又把夢泄房事之後得了外感說成是陰證,更是荒謬的說法。
原文
吳又可曰:即使房事後得病,病適至行房,亦不過比人略重,到底終是陽證,即四逆亦為陽厥。
白話
吳又可說:即使房事後得病,或者病中恰好行房,也不過比一般人略重,歸根結底終究是陽證,即使四逆湯證也屬於陽厥。
原文
劉松峰曰:世間原有一種寒疫,其人必不發熱也。或因過服寒涼所致,到其時亦必無身熱。周揚俊曰:房勞亦有屬陽證者。若因曾犯房勞便用溫藥,殺人多矣。
白話
劉松峰說:世間原本有一種寒疫,得了這種病的人必定不發燒。有的是因為過度服用寒涼藥物所導致,到那個時候也必定沒有發熱。周揚俊說:房事勞傷也有屬於陽證的。如果因為曾經犯過房事就使用溫熱藥物,害死的人就多了。
原文
合數說觀之,惟有發熱不是陰證,惟有陰證必不發熱,則世間夾陰傷寒一說直可削而去之,以救天下之館甥,以全少年之伉儷。
白話
綜合這幾位醫家的說法來看,只有發熱的不是陰證,只有陰證必定不發熱,那麼世間所謂「夾陰傷寒」的說法簡直可以刪除廢除,用以拯救天下入赘的男子,成全年少夫妻的和睦。
原文
乃津津樂道者,只用桂枝三分,謂得夾陰秘法。
白話
然而津津樂道的人,只用三分桂枝,就說得到了夾陰的秘法。
原文
而三分之桂枝,尚不見十分之壞象,因即以未見壞象之桂枝為據,而一切賴以撤熱、賴以救陰之要藥悉付一勾,轉以箝不言夾陰之口,而病家始不以門外目之。及其表不解而成為壯熱,仍用犀角之涼。邪既陷而發為陽厥,又用鹿角之溫。
白話
而三分的桂枝,還看不出十分不良的後果,於是就以未見不良後果的桂枝為依據,把一切用來退熱、用來救陰的要藥統統抹殺,反過來用來堵住不說夾陰的人的嘴,而病家才不以門外漢的眼光看待。到後來表證不解而成為高燒,仍然用犀角之類的涼藥。邪氣已經內陷而發為陽厥,又用鹿角之類的溫藥。
原文
凡及收日,所謂寒熱溫涼皆用過者,即此夾陰之說階之厲也。
白話
等到病情收拾不了的日子,所謂寒熱溫涼的藥物都用遍了的,就是這個夾陰之說所招致的禍害啊。
原文
而其時病者之婦,有因此而貽笑於戚黨者矣,有因此而失歡於舅姑者矣,且有因此而直以身殉者矣。
白話
而那時病者的妻子,有因為這個緣故而被親戚朋友恥笑的,有因為這個緣故而失去公婆歡心的,而且有因為這個緣故而竟然以身殉命的。
原文
無其事不容置辯,即有其事,亦不知病之本不因此。
白話
沒有那回事的不容爭辯,即使有那回事,也不知道疾病本來不是因此造成的。
原文
如靈胎諸人之言者,而病家一聞夾陰,方且引為己咎,一若本是不起之證,非醫藥所能為。哀哉!
白話
像靈胎等人所說的那樣,而病家一聽到「夾陰」,尚且引以為自己的過錯,簡直就像是本來就治不好的病症,不是醫藥所能挽回的。可悲啊!
原文
病家其能知太陽證有惡寒脈弱,傷暑證有足冷脈芤遲,厥陰證有厥逆而脈沉者,皆為外感病應有之事,且皆是陽證,不是陰證。而果為陰證,又必無發熱者哉。夫病家焉能識病?
白話
病家怎能知道太陽證有惡寒脈弱,傷暑證有足冷脈芤遲,厥陰證有厥逆而脈沉,都是外感病應有的症狀,而且都是陽證,不是陰證。如果確實是陰證,又必定沒有發熱的。病家怎能認識病情呢?
原文
然此數種常見之脈證而一作夾陰,則動關生死。他即未能悉知,此則不可不理會也。
白話
然而這幾種常見的脈象症狀一旦被當作夾陰,就直接關係到生死。其他即便未能全部知道,這幾種卻不可不弄明白啊。
原文
況其人而果荒淫無度以至於病,自當如經所言,醉而使內及入房太甚發為筋痿白淫。
白話
何況那個人如果真的荒淫無度而致病,自然應當如經典所說,醉酒之後行房以及入房太過分而發為筋痿、白淫。
原文
《金匱》所言,臥不時動搖,當得血痹虛勞之證者,而必不作發熱宜汗之病也。
白話
《金匱》所言,臥時不時動搖,應當得到血痹虛勞之證的,而必定不會發作發熱宜用汗法的病症。
原文
又況其所謂夾陰病不可救者,但指一次入房而言。夫豈有一次之房事而直可以此殞命者?信斯言也!
白話
又何況那些所謂夾陰病不可救治的說法,只是指一次入房而言。哪有一次房事就可以因此喪命的呢?如果相信這些話啊!
原文
父母愛之,而願為之有室,則足以殺其軀而已矣。其然豈其然乎?
白話
父母疼愛他,而希望為他娶妻成家,卻反而足以害了他的性命罷了。真的是這樣嗎?難道真的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