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此十二字者,《溫證論治》之所以發凡而起例者也。
這十二個字,是《溫證論治》闡述要旨與建立範例的根本。
原文
初不言邪之何以獨傷肺,肺之何以遽傳心,但云「若論治法,宜用辛涼輕劑延之數日」。夫人病之熱,惟胃為甚。胃熱之甚,神為之昏。從來神昏之病悉屬胃家。即使熱果入心,亦必先病及胃。
一開始不說明病邪為何單獨傷害肺臟、肺臟為何會立即傳到心臟,只說『若論治法,宜用辛涼輕劑延之數日』。一般說來,疾病的發熱,以胃部最為嚴重。胃熱嚴重時,神志就會昏亂。向來神志昏亂的病症都屬於胃的病變。即使熱邪真的進入心臟,也必定先發病於胃。
原文
病苟僅在於肺,則斷無神昏之事,即斷無入心之理。
如果病變僅限於肺臟,就絕對不會有神志昏亂的情況,也絕對不可能侵入心臟。
然而對於那些明明有神志昏亂的病症,卻特意始終不提『神昏』二字。
又明知神昏不屬於肺的病變,卻暗中將神昏的病因歸屬於心。
原文
其曰「上受」、曰「先犯」、曰「逆傳」者,皆所以抹煞胃病之故。
其中所謂『上受』、『先犯』、『逆傳』的說法,都是為了抹殺胃部病變的事實。
原文
再加「未入心包,邪專在肺」二句,說成此時之病不心則肺,一肺即心。
再加上『未入心包,邪專在肺』這兩句話,將此時的病證解釋為不是心就是肺,似乎肺病立即就會變成心病。
原文
若「絕無與於陽明胃者,而不可用胃藥」之語。適在此種種胃病之時,欲成一家之言。
例如『絕對與陽明胃無關,因此不可用胃藥』這樣的說法。偏偏在種種胃病存在的時候提出這種言論,不過是想要建立一家之言罷了。
顛覆千古以來的醫學定論,巧妙地周密安排,讓病人無法喊冤。
原文
其時病者或為太陽、陽明兩經遞病,或為太陽、陽明兩經合病。
當時患病者,有的可能是太陽、陽明兩條經脈依次發病,有的可能是太陽、陽明兩條經脈同時發病。
原文
太陽行身之後,由背貫胸;陽明行身之前,由胸徹背。肺為華蓋,位在胸背之上。
太陽經行走於身體後側,由背部直通胸部;陽明經行走於身體前側,由胸部直達背部。肺臟如同華蓋一般,位置在胸背之上。
原文
而胸為近胃,為五臟六腑之海,其清氣上注於肺。注者,射也。太陽之邪射肺,陽明之邪亦射肺。
而胸膈靠近胃腑,胃是五臟六腑的根本所在,胃中的清氣向上灌注到肺臟。所謂『注』,就是射的意思。太陽經的病邪會射向肺臟,陽明經的病邪也會射向肺臟。
原文
而陽明為近,故必陽明胃之熱降,而在上之肺氣始安。
而陽明經最為接近,所以必須讓陽明胃的熱邪下降,在上的肺氣才能安寧。
原文
所病本只在胃,肺僅為病所累,於此而必曰肺病,勢必徒用肺藥。
病本來只在胃,肺只是被病變牽連,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定要說是肺病,必定會白白使用肺藥。
原文
轉將胃之支脈絡於心,胃熱之最易蒸心者,一任其逼近心包,日逼日近,而神昏益甚。
反而任由胃的分支經脈聯絡於心,胃熱最容易蒸騰心臟,任由它逼近心包,一天比一天接近,而神志昏亂就越來越嚴重。
原文
又以為此即心病,此即肺病之傳心,輕劑之後,即用犀角。
又認為這就是心病,這就是肺病傳到心臟,輕劑之後,就使用犀角。
原文
將胃中之藥,非特擱置弗道,並且禁絕勿用,遂領胃中射肺之邪直攻心臟。是其所以逆傳者,全賴此藥以為之也。夫胃者,腑也。肺與心,臟也。
將治胃的藥物,不但擱置一旁不加討論,並且禁止不要使用,於是導致胃中射向肺臟的病邪直接攻擊心臟。他之所以逆傳,完全依靠這藥物所造成的。胃是六腑之一。肺與心,則是五臟。
原文
本是腑病,而偏要說成臟病,遂乃舍腑治臟。夫豈有臟腑而亦可以不分者?人病腑為輕,而臟為重。此時一治其腑,病無不除。亦何至領邪入臟死於非命哉!
本來是腑的病,卻偏偏要說成臟的病,於是放棄治腑而只治臟。人哪有臟腑不分還可以治療的道理?人生病,腑病為輕,臟病為重。這時只要治療腑病,病無不除。又哪會導致病邪侵入臟腑而死於非命呢!
原文
獨無如兔園冊子,只有顧景文之《溫證論治》、吳鞠通之《溫病條辨》等物,以為道在是矣。宜乎今日盛名之下,並臟腑之不言也。
只可惜那些如同兔園冊子般的淺薄醫書,只有顧景文的《溫證論治》、吳鞠通的《溫病條辨》等著作,就以為醫道盡在於此了。難怪在當今盛名之下,竟然連臟腑的道理都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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